第116章
“好、好、好!”古骜长叹道:“不愧是怀兄,真是神机妙策。我还记得,你数年前,给我献的平北地之策,以对付义军之大患,女戎王、右贤王、上京、五王——可谓攻其可攻之处,守其必守之时。
对于上京五王,守字为要,竭力结好,并上表朝廷表忠,而对于戎地之患,攻字为要。之所以能北攻,乃是因为能南守。能守一日,就能攻一日。一旦南面失守,北面之攻,便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虽攻之爪牙在北,但着力之重当在南。此阴阳之策,三年便不仅仅解决了百年的戎地之患,而且还引得上京自乱了阵脚。今日又有奇谋,有臣于此,夫复何求?”
怀歆道:“汉王过奖了。多亏汉王今日宏论,臣才得以狗尾续貂。”
古骜笑道:“你这些计策,果真妙哉。不说这个了,带我出去,我们一道看看西大营!”
典不识这才蹭地站了起来:“好,大哥,我带你去看!”
“走!”
第177章
典不识领着古骜入了西大营的军营,众汉将都来参见,古骜一一见过。
只见戎地天苍野芒,倒将这些汉将熏染得满身野莽之气,煞是英气逼人。
天空中孤雁飞过,消失于原野尽头,更衬了天空廖阔。古骜骑在马上检阅而去,目光从众将身前依次扫过,忽见其中一人身形酷似典不识年少时,只是满脸的青须,瞧不清面目,古骜勒马笑问道:“这可是小男?”
那将领声音洪亮地应道:“末将典彪参见汉王!”
怀歆拍马小步上前,向古骜禀道:“这是臣给他改的名字。如今典彪也是千夫长了,从前乳名用在军中,总归是不合适。”
古骜点了点头:“典彪,好名字。彪,虎文也。书言,‘炳如彪如,尚文昭如。’果如其兄,有悍将之风。”
怀歆道:“典彪,你还不快把最近练的一套新战法,演给汉王看看?”
“是!”
只见典彪走出队列,翻身上马,朝校场中央驰去。怀歆对古骜道:“汉王,这战法是我尚在渔阳时,就一直想改进操练的,戎地这三年,终于得成,还请汉王过目。”说着怀歆退了一步,做了一个请的姿势,古骜点了点头,下了马,走上了校场旁边的高台。典不识、怀歆随之。
俯望而去,宽阔的场地中央,插着一杆径三尺的巨大原木。古骜眯起了眼睛,仔细地瞧了片刻,朝怀歆道:“我还记得,第一次去上郡时,你在家中接待我,我们一起研究骑兵战法,那时候,怀家校场中也有一根原木,被骑兵一劈两段。可当时那木桩较细,径不过寸,堪堪削砍,已是极限。今日我看这木桩如此巨硕,难道也能砍得断?”
怀歆微微一笑:“汉王且看。”
只见典彪抽出了弯刀,喝了一声,拍马一鞭向那原木冲去,眼见手起刀落——刷的一声,那木桩立即被砍成了光滑而平整的两节!
古骜一愣。他如何不知,骑兵对于步兵之强,在于人之勇武、马之彪悍、铸刀术之高超,三者合一。在这茫茫的原野上,一个重甲骑兵用速度带着巨大的身形与力量,对于步兵可以形成几近毁灭的打击。
原以为这已经是草原上能训练出的最强的兵力,可是没有想到,怀歆今日给他展示的,竟然能将已经无可抵挡的骑兵威力,从原本的基础之上,又提高了两倍!
——所以这段粗壮的原木才被如泥般削去。
古骜怔忡之下,终于叹道:“如此悍兵,究竟何以练成?”
怀歆道:“汉王,请看典彪马鞍下马脚踏处。”
古骜一怔,心道骑马脚便悬在空中,哪里有脚踏?一眼望去,只见典彪座下的马鞍上,竟然悬挂了一个踏脚的铁具。怀歆遥指:“汉王看到了罢?就是这一个小小的改动,可以让骑兵盔甲穿更重,所以奔跑起来,力量也越大。如此一来,虎贲、奋武,江衢——全都不会是汉军的对手。”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古骜慨然:“若有如此骑兵,何愁九州之城不破?何愁汉军不能倾泻四海?”
典不识笑道:“大哥,所以适才,我们才说,你若是想当皇帝,真是简单得很。”
古骜目光中难掩兴奋之色,对怀歆道:“让人把图纸送至渔阳,立即打造,配备三军。”
怀歆道:“是。早已备好,只等汉王一声令下。”
这日古骜看了西大营,又看了几处戎人军营,晚间便直接歇在军营之中了,虞家暗曲守卫在旁。夜里远远地响起了狼嚎之声,怀歆的帐中仍然灯火明亮,他正在地图边推演战法,这时只听窸窣声起,帘子一挑,原来是典不识钻了进来。
“哟,妹夫,还没歇息啊,怎么还在研究这个?”
怀歆看着地图,没有抬头,烛光的笼罩下,看不清他的神色:“多筹谋方能万无一失。”
典不识一屁股坐到了榻上,看着怀歆的侧影,从牛皮袋中倒出一口酒,仰头喝了,咂咂嘴:“这一年来,我瞧你一直在盘算这些。为什么今日大哥来的时候,你不直接告诉他呢?兜了那么大一个圈子,还把他给惹生气了。妹夫,我说你这是图什么呀?”
怀歆这才抬眼看了一眼典不识:“今日又喝酒了?”
典不识道:“就喝了一点儿。”
怀歆道:“叫你不要喝。现在粮食不多,酒也少,酒要留着办宴的时候,与众将一道喝,你自己一个人晚上就喝一袋,醉醺醺的,像什么样子?”
典不识摇晃着手里的酒袋,嘿嘿笑道:“我虽然是醉了,可我心里清楚得很。你自己明明想好的事,却不直接和大哥说,你怕你说的,不合他的心意,所以你才试探一句说一句,是不是?还是说,你怕自己显得太聪明了,大哥心里猜忌你?”
怀歆没有说话,典不识叹了口气,伸手脱了靴子,嗙的一声砸在地上:“……唉,你们这些人,我真不懂你们怎么想的!妹夫啊,你和汉王还是同窗呢,我跟汉王那是师徒;私下里,他对我都不摆架子,更何况是你?你怎么就这么小心翼翼呢?”
怀歆从地图上抬起头,看着典不识:“读过七史吗?”
“读过,怎么没读过?”
“那你该明白,如今我们二人身处北地,远离渔阳。将在外,又手握重兵,王会作何想?”
“你把大哥看成七史里那些王一样么?”典不识皱眉:“大哥怎么会一样呢?”
怀歆浅浅地笑了一下:“不一样么?你以后就知道了。”
第178章(捉虫)
典不识重重地叹了一口气,穿好靴子,站起身,走到怀歆的身前,伸手拍了拍怀歆的肩膀:“我不知道你们这些世家子,是不是把那些古人留下来的死文字,看得比大活人还重要。反正在我眼里,大哥他不一样。大哥心怀天下,能和那些富贵乡中出来的王侯公子们一样?”说罢典不识又仰头灌了一口酒,摇着头走了。
怀歆放下了笔,望着典不识的背影,直到典不识消失在门帘之外了,他才回过神来,继续低头研究战时地图。
门前再一次传来声响,怀歆道:“怎么又回来了?”
他抬起头,原来这一次进来的不是典不识,而是典彪。典彪如今正是介于少年与青年之中的年纪,壮悍的身形和脸上冒出的胡渣,掩盖了他最后一丝残余的稚嫩。一进门,便遮挡住了烛光,荫下好大一片黑影。
“原来是你,我当是你哥哥呢。”怀歆再一次低下头,关注于他手头的事。
典彪却把头盔取了下来,挂在了门边,走到怀歆身后,带着些讨好地笑道:“姐夫,刚才我带着几个人去打狼了,有些上好的狼皮呢。姐夫,我瞧你冬天护手也没个换的,不如我给你做一幅护手罢,好不好?”
“不用了。”
“姐夫……”典彪拖长了声音。
“……嗯?”
“我想和你说说话,你能别看地图了好么?”典彪问。
怀歆这才抬起脸,看着典彪:“……怎么还像个孩子似的。现在都做千夫长了,还毛毛躁躁的?”
“嘿嘿……”典彪一屁股往榻上一坐,“我不管,姐夫你说过我姐走了,你要好好照顾我的,你今日累不累?也坐过来嘛,休息一会儿!”
怀歆叹息一声,只好走到榻前,坐在典彪对面了,典彪道:“姐夫,害死姐姐的仇人已经被我们杀了一些,但那个勾结戎人的上京的摄政王,我们却一直没机会下手,汉王有没有跟你说,他什么时候带我们南下杀贼?”
怀歆给典彪倒了一杯羊奶,推到典彪面前,道:“南下的事,总有这么一天的,你放安心。你哥哥和我都不急,你急什么。”
典彪耸拉下了脑袋,挠了挠头:“这件事我可一直记在心里,有消息了,你得告诉我。”
怀歆点了点头,道:“把羊奶喝了,正是你长身体的时候。”
“喔。”典彪将面前的羊奶一饮而尽。
怀歆又问道:“……你今日,打了多少只狼?”
典彪见怀歆相问,脸上立即出现兴奋的神情,他抬手擦了擦嘴边残余的奶渍,笑道:“四十多只呢,狼王也落在我们手里了!”
“真的?”怀歆问道。
典彪笑道:“真的,而且狼王与众不同,脖子上这一圈长了白毛,特别显眼,好看极了。”
怀歆道:“这是个好兆头,既然如此,你为何不把狼王的皮毛献给汉王呢?”
典彪愣了一下:“……我……我想留给姐夫做护手的。”
怀歆道:“我也不缺这一个护手,你还是献给汉王罢。”
典彪忽然僵硬了脸色,“蹭”地站了起来,头也不回地掀帘快步走了出去。
怀歆摇了摇头,撑起身子,再一次走到地图边,继续看着地图。
过了一会儿,只听门外“嘭”的一声,重物落地,典彪背着狼王的尸体,扔在了怀歆的帐子门口。
怀歆走上前,喊道:“……典彪!”
典彪这才转过身来,双目喷火地看着怀歆。怀歆缓缓走了过去,笑了笑,拍了拍他的肩膀,缓声问道:“……怎么啦?”
典彪别开了脸,一副气鼓鼓的模样,怀歆道:“你在生什么气啊?”
典彪一头钻进了怀歆的帐中,叉着腰,背对着怀歆,道:“若是姐姐给你说想为你做个护手,你也让她把毛皮献给汉王么?”
怀歆道:“怕是不会。”
典彪怒道:“……那为何对我就如此?”
怀歆没说话,自己走到榻上坐了,沉默了半晌,这才沉声道:“在我心中,没人能和你姐姐的地位相比。”
典彪低下了头:“……姐……姐夫,我错了。”
“知道错了,就把这头狼扛出去,献给汉王,跟汉王说,这是你打的。”
典彪站起身,一把就把那狼王的尸体扛在肩膀上了,转身,他向门口走去。挑起帘子的时候,典彪回头对怀歆说:“……姐夫,你别生我的气。”
怀歆摆了摆手:“……你快去罢。”
而正在这时,不远处脚步声起,门外响起古骜的声音:“这不是典彪么?这么晚了,这肩上背着的是什么?”
怀歆一怔,忙走到门口,道:“汉王来了?”
只见古骜身后跟着一个侍者,那侍者手中拎着一只烤鸡,和一壶酒,古骜笑道:“三年未见,一直不曾好好聊一聊,晚上有些睡不着,便过来了,看你睡了没有。怎么,有事要出去?”
怀歆道:“哪里,今夜呀,典彪出去打狼,可巧打了一匹狼王,适才正和我商量着,准备献给汉王呢。”
古骜笑道:“那可巧了,我看看?”
典彪一把将那狼从肩上放了下来,古骜招了招手,侍者上前,将灯笼递给古骜,古骜引着烛火看了一看,道:“这条狼身形不仅健硕非常,而且最独特的,是脖子上有这么一圈白毛,倒是好看。典彪好本事啊。”
怀歆招呼那侍者道:“叫人来,给汉王抬回去。”
古骜伸手止住了,对怀歆道:“这是戎地的狼,你看这皮毛,最保暖了。我要着有什么用,你们长年在戎地,不如你跟典彪,一人做个护手、披肩的,多好啊。”
典彪一愣,张口就道:“我也是这么说,可是姐夫说要献给汉王。”
怀歆瞪了典彪一眼,古骜哈哈笑了,对典彪道:“那行,我收下了,多谢你。不过我再将它赐给你,你想拿它做什么,就做什么,好不好?”
典彪大喜道:“多谢汉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