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杨琼简直受宠若惊,慌忙伸手去抢勺子:“我自己来自己来!不敢劳烦夫人!”
  程奉仪也不勉强,只替他端着碗,杨琼唯恐她手酸,三下五除二就把梅子汤喝了个精光,结果太着急还呛着了,恰被前来探病的钟绿娉看到了。
  但凡美人都有爱英雄的本能,钟绿娉就更不例外了,说她对杨琼一点心思也没有,那是绝对的假话,可当她看到杨琼呛得咳嗽,程奉仪一面递过帕子,一面拍着他的背,笑着让他喝慢点时,忽然就自惭形秽了。
  这样的两个人,即使不能够在一起,他们之间的感情也容不得任何人去亵渎,哪怕是自己也不行。
  他们经历过的酸甜苦辣,自己一辈子也体会不到,更深深地明白,杨琼对程奉仪的感情,不会因为她前后嫁过两个男人而改变的话,那么更加不会随着时间的蹉跎而减淡,自己果然还是不要抱有任何期待比较好。
  这么想着,心里也就释然了,带着发自内心的祝福,她跨进门槛去,笑语嫣然。
  经过三天的休整后,韩追再次发起攻城,他的执着简直令持盈刮目相看,心想如果他用这份精神去和关外的北狄啊、呼蒙托儿啊之类的国家死磕,那么绝对会是一个令各族闻风丧胆的人物。
  只可惜他的执着用错了地方。
  由于天气晴开,持盈再次动用了油锅战术,滚油松香加纸钱,连杀带火化,一条龙服务,黄泉路上的车马费都准备好了,贴心又周到。韩追看到城楼上飘飘洒洒落下来的冥钞时,险些气炸了肺,怒吼一声,下令全面攻城。
  然而他的悲剧还不仅仅是这些,就在凉州三万余残军冒着高温和火舌奋力攻城的时候,后方的大本营遭殃了。
  一群身穿黑衣的蒙面人鬼魅般杀进营中,长短弯刀划过一道道银亮的光,每一道都伴随着鲜红的血液,人头、断肢漫天飞舞,不到两百人的刺客长驱直入,竟是杀得凉州粮草军毫无还手之力,直是切瓜斩菜般放倒了近千人,也不知是谁大喊了一声“刀上有毒”,其余的人瞬间丧失斗志,四散逃逸。
  “一群没用的废物,这么好骗。”博木儿隔着蒙面黑纱冷笑。
  一旁的族中青年说了句什么,他点点头,刺客们分头去找粮仓。
  没找着。
  因为粮食已经吃完了。
  博木儿嘴角抽搐,望着一地缺胳膊断腿的身体或尸体,终于明白刚才那群家伙为什么跑得那么干脆了。
  他本来想烧了凉州军的粮食,这样韩追就会知难而退了,结果遇上个宁可饿死也要打下去的牛脾气将军,好好的打算愣是打成了空算,真是让人气到没辙。
  一怒之下,博木儿决定把韩追的人头带回去当球踢。
  于是韩追的末日到了,前方一片大火,身为主将的他哪有进去受罪的道理,送死当然是下面的人去,于是他坐镇后方指挥,令旗在手,吼得声嘶力竭时,忽然觉得咽喉处一凉,瞬间气绝毙命。
  近一万凉州军陷在火海中,对后方的变故无知无觉,等城楼上的攻势突然缓了下来,有人意识到不对,回头去看,才发现友方的大部队已经跑光了。
  博木儿拎着韩追的发髻,如拎着一颗大萝卜般扬长而去,他一身黑衣,城门上方的曹迁也认不出那是谁,战后扫尾的事一多,就忙得忘了告诉持盈。
  凤凰于飞
  141、荣归故里
  韩追一死,早就不想再打下去的凉州军顿作鸟兽散,燕州有惊无险地逃过一劫。
  九月十一这天,一封捷报传到燕州府,崔绎与钟远山联手攻破了紫章城,控制了京畿十二卫和半数以上的朝中文武大臣,造反初步取得胜利。
  这一消息无疑是一剂振奋人心的药,燕州府家家户户张灯结彩,大放鞭炮,欢声笑语沸满街,比过年过节还要热闹。逃难离开的百姓也陆陆续续返回,开始为秋收做准备,城里城外无处不洋溢着喜庆,每个人的心情都如麦浪般金光灿烂,仿佛已经看到了未来的好日子。
  小秋和弄月本已走到阿玛多尔山下,听到凉州军退了的消息,又日夜兼程地赶回来,终于在前天平安返回,小崔皞与娘亲分别这么久,一路上竟不哭不闹,能吃能睡,不但没有瘦了,似乎还长胖了些,众人都连连夸他天生沉得住气,是要做大事的料。
  按照崔绎的指示,徐诚和山简带着一万人回来换防,杨琼和曹迁护送持盈等人南下返京。
  启程的这天,所有人都起了个大早,钟绿娉带着小崔娴与王氏同乘,持盈则与程奉仪一同照顾小崔皞,小家伙和姐姐不一样,不大粘人,随便给他个东西就能自己和自己玩,偶尔和身边的人分享一下心得,呜呜哦哦也不管你能不能听懂。
  坐车总是无聊的,持盈把儿子放在软被上,自己在矮几上铺开纸,认真地写着什么。
  程奉仪握着一卷书,一手支颐,懒懒地道:“你也不会歇一会儿,又写什么呢?”
  持盈答道:“王爷虽然打下了京城,但皇上的尸骨没找着,有可能还活着,如果被他逃出京城去,再以天子之名召集凉州残部,丰州、巴州之军,背水一战,胜负仍然难说得很。所以现在一定要稳住脚跟,不能让人抓到把柄。”
  马车在官道上行驶,虽不至于颠簸,但也不能算平稳,持盈的字迹却隽秀整齐,有条有理。
  关于朝中官员,她劝崔绎“不计前嫌,任人唯才”,对于起兵有功的贤臣良将则要“尊爵厚赉,不予高权”,崔颉遗留下来的后宫嫔妃,没有子嗣的“悉数放还,各自婚嫁”,已有子嗣的“洒扫皇陵,永不复归”,其亲眷“若有凭女而荣者,着贬回原职,再量才而定,不可一味打压”……
  持盈知道接下来崔绎就要做皇帝了,很多话她是不方便当着人再说了,否则便有后宫干政、国风不正之嫌,而且两人独处的时间只怕也会大大减少,这些一等一要紧的事,无论如何等不得,所以她才不得不一条条写下来,准备到了京城之后,让曹迁代为转交。
  但让她没想到的是,崔绎竟然拖着不肯登基。
  “广积粮,缓称王,王爷的做法其实是非常令人称道的。”坐在轿子上进宫的时候,百里赞如是评价。
  经过了一个月的长途跋涉后,霜枫凋零的秋末持盈等人抵达了阔别三年的京城,崔绎果不其然没空来接,但百里赞却率近千人的仪仗队等候在紫章城外,大开城门迎接现在还是武王妃、将来极有可能成为皇后的持盈。
  持盈抱着儿子下车,城门前齐刷刷地跪了满地宫娥太监,四台软轿已备好,除了持盈的是正红色,绣祥云飞凤外,其余三人的都按正三品诰命夫人的仪制,选用群青色,顶盖垂金黑双色流苏。
  程奉仪归心似箭,左右张望不见丈夫翟让来接,心中十分忐忑,不知是否有什么意想不到的变故,便拉住持盈的袖子道:“持盈,我……我想回家去看看。”
  老迈的父亲与年幼的女儿是否平安无恙,还有忍痛与自己别离的丈夫,如今又是怎么个模样?翟让不在迎接的人群中,这一点令她倍感不安,心里头禁不住冒出各种胡思乱想,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去看个究竟。
  持盈也并不知情,刚想点头,百里赞就道:“程夫人,王爷已经派人去程府请人,程夫人这会儿进宫去,应该正好能与家人团聚,否则走岔了反而不好。”
  程奉仪一听崔绎早有安排,便稍微心安了些,点点头:“那好吧。”
  数人坐上软轿,持盈的轿子理所当然走在最前面,百里赞按崔绎的吩咐,絮絮地交代了入主京城以后的种种事宜,持盈怀里抱着熟睡的儿子轻轻拍打,边听边点头,当百里赞说到崔绎拒不肯登基时,她大感意外:“为何不登基?”
  百里赞笑着反问:“夫人觉得呢?”
  持盈模棱两可地皱了皱眉,百里赞说:“夫人那一招破釜沉舟,好像有点使过头了,礼部来人提过几次登基的事,都被王爷挡了回去,王爷现在处于一种畏首畏尾、裹足不前的状态,夫人可想好要怎么收场了吗?”
  他不提还好,一提持盈就头疼:“当时也没想那么多,王爷是个儿女情长英雄气短的人,这一点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就怕他一个冲动放弃唾手可得的胜利,所以才出此下策……”
  “只怕夫人那番话,也不全是违心的吧?”
  持盈愣了下。
  “夫人并非寻常人,这一点多年来赞深信不疑,只是不管夫人是神仙也好,别的什么也好,总归于我们不同,”百里赞叹息道,“王爷是个囫囵人,不说破时,尚且能迷糊着过,一旦说破了,便难免会患得患失,夫人说王爷荣登大宝之日便要功成身退,难道就不曾预想到,王爷会因此拒绝登基吗?”
  持盈扶额道:“确实是没想到……”
  百里赞又问:“恕我僭越,问夫人一句,夫人是真要走吗?”
  持盈答不上来了。说出那番话的时候,情势十分严峻,但正如百里赞所说,她的话也不全然是违心的、是为了激崔绎的——并非是要走,而是她从在雕花楼的床上睁开双眼的那一刻起,就一直在疑惑和害怕着,自己为何会死而复生,这样的重生,会不会有一个尽头,到了未来的某一天,自己仍然要死?
  “夫人若不愿说便罢了,其实眼下还有一事,要请夫人拿个主意。”百里赞听不到她的回答,心领神会,转移了话题。
  “什么事?”
  百里赞稍微弯下腰,凑近软轿的侧窗,低声说:“程老没了。”
  持盈“啊”了一声,并不十分吃惊,百里赞疑惑地问:“夫人不吃惊?”“不啊,去年我陪王爷回来的时候,程老已经病得不轻,上了年纪的人久病不治,没了也正常。”
  百里赞啧啧咂舌,说:“程老不是病死的,是服毒死的。”
  持盈惊得差点在轿子里站起来:“你说什么?!”
  “千真万确,是子成亲口告诉我的,”百里赞忌惮地看了一眼后面,幸而论资排序,紧跟在持盈的轿子后面的人是钟绿娉,程奉仪应该没听到持盈刚才那脱口而出的惊呼,“程老为了掩护你们出城,设计诓骗了郭子偃,自知必死无疑,就让子成带着孩子回了贡县,自己在家中服毒自尽了。”
  持盈眼前一阵晕眩,几乎瘫在了轿子里,语无伦次地道:“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程老……这……我们……王爷……”
  百里赞喟然叹息:“王爷也是进了京城以后才知道程老早已过世,我们都以为程老年事已高,又抱病在身,去了也不奇怪,谁知前日王爷着我去贡县接子成父女来与程夫人见面,子成一听妻子回来了,登时便跪在了我面前。”
  持盈仍然无法相信自己所听到的东西,又再度向百里赞确认:“程老真的是自己服毒死的,而不是被皇上赐死的?就像三王爷那样。”
  百里赞在帘外摇头:“子成说,他将你们送到贡县,再折返回家中时,程老已经服下了毒药,交代了几句后事,就溘然辞世了。”
  持盈深吸一口气,鼻腔内发酸,忍不住抱紧了小崔皞,弯下了腰去:“天啊……怎么会发生这种事,我们到底还要欠他们父女多少……多少才是个头……”
  百里赞默了片刻,又说:“还有一事。”
  “还有什么?”持盈已经被打击得有点恍惚了,几乎觉得不会再有什么事比这更让人心悸愧疚的了。
  说话的这会儿,轿子已经到了皇宫门口,新提拔的大内总管捏着兰花指一甩浮尘,尖声道:“皇后娘娘回宫!”宫门前又是呼啦啦跪了一地的宫女太监和侍卫。
  持盈撩起轿帘向前方看去,只见那巍峨雄浑的禁宫大门矗立在眼前,金色的琉璃瓦映着碧蓝的天幕,仿佛一个轮回,时隔十年,自己又一次以准皇后的身份,踏进了这座黄金的囚笼。
  宫人们高呼“恭迎皇后娘娘,皇后娘娘千岁,千千岁”,声如潮势,此起彼伏,几乎淹没过了周遭所有的一切。
  然而即使在这样沸反盈天的嘈杂之中,她还是听到了百里赞的那一句——
  “子成……已续弦另娶。”
  142、生离死别
  耀华宫里里外外都已经被打扫干净,持盈虽然还不是皇后,但所有的宫女太监见了她,一律称呼皇后娘娘,一名太监上前道:“娘娘一路辛苦了,奴才从前是伺候孝怜皇后的,后来去了文书库,皇上怕别人伺候不好娘娘,就让奴才回来,担任耀华宫的太监总管,往后娘娘有什么事,尽可差遣奴才去办。”
  持盈一颔首:“知道了,你吩咐下去,让人整理出几间房,供钟妹妹等人暂居,然后命小厨房准备四色小食,烫一壶毛尖送来,再去告诉皇上,等我沐浴更衣后,会去万晟宫请安。”
  那太监得令去了,程奉仪笑道:“妹妹离开京城这么多年,气势可一点未减,吩咐起下人来有模有样,倒像是做过皇后似的。”
  持盈对她的话置之一笑,招呼众人入殿中坐下休息,不多时果盘茶水端了上来,又有一浅口盘一分为四,分别盛着枣泥桂花糖、芙蓉花生糕、藕粉豆黄酥和蜜饯乌梅。小崔娴一看到好吃的就忙把手伸了出去,迫不及待地抓了一块豆黄酥往嘴里塞。
  “娴儿,吃东西之前要先洗手,娘教你的你都忘了?”持盈拍给她手背上一下,板起脸来教训道。
  小崔娴吐吐舌头,钟绿娉笑着给她擦手:“听到了吗?娴儿以后是公主了,更要懂得礼节,才不会给你父皇母后丢脸。”倒是王氏替孩子开脱:“公主还小,肚子饿了难免着急,往后慢慢学就是了。”
  程奉仪从进门以来就一直心神不宁,眼睛不时往门外瞟去,小崔娴和小舒锦年纪相仿,看着她狼吞虎咽的样子程奉仪便不由自主地想起自己女儿,只不知分别两年,女儿现在该有多高,爱吃什么爱穿什么,还记不记得她这个娘。
  “姐姐别着急,翟大哥和舒锦应该就快到了。”明知他们不回来,持盈还是不得不编谎话骗她安心,“来尝尝这芙蓉花生糕,这可是只有在耀华宫才能吃到的东西,取富贵花开之意,味道可好了。”
  她这么一说,钟绿娉倒是来了兴趣:“姐姐对耀华宫的吃食倒是了解得多,那这枣泥桂花糖又是什么意思?枣泥桂花……莫非是早生贵子?”
  持盈含笑点头:“对,这四色小食分别指富贵花开、早生贵子、金玉满堂和甜蜜美满,都是寓意吉祥又可口的点心,都尝尝。”
  程奉仪还是魂不守舍,勉强吃了几口,就忍不住问:“子成怎么还不来?”
  持盈正不知道说什么好时,一名太监进来禀报:“娘娘,翟小姐到了。”程奉仪豁然站了起来,持盈也忙道:“快请进来。”
  程奉仪奔至外间,就见一名衣着朴素的嬷嬷怀抱着两三岁大的女童朝这边走来,登时便带出一声哭腔:“锦儿!”冲出了殿门。
  小舒锦太早与娘亲分离,早已不认得她,见一个陌生女子疯狂地飞扑过来,哇的一声就哭了,吓得直往嬷嬷怀里缩,程奉仪表情一下僵住,本欲将女儿抱过来的手也停在了半中央。
  数人跟着出来,持盈见小舒锦哇哇大哭,程奉仪又神情恍惚,便猜到了几分,劝慰道:“孩子离了你这么多年,难免会有些生疏,但她到底是你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母女之情血浓于水,慢慢就会好了。”
  程奉仪强忍泪水,点点头,努力挤出笑容,小心翼翼地用手摸了摸小舒锦的脑袋:“锦儿,是娘啊,你不记得娘亲了吗?”小舒锦怕得瑟瑟发抖,一个劲儿地缩着不让她碰,程奉仪心如刀绞,看得旁人也是倍感心酸。
  虽然因为分别太久,女儿已经不记得自己了,但无论如何,孩子的平安就是做母亲的最大的心愿,看到小舒锦一切安好,程奉仪总算是有些欣慰,但左右不见翟让和父亲程扈,又疑惑道:“我爹呢?子成呢?怎么就锦儿一个人来?”
  那嬷嬷不知避讳,直言道:“程大人一年前就已过世,翟大人也辞了官,回了贡县,听说夫人回来,他不愿来见,只让奴婢把小姐带来。”
  程奉仪听了她这话,险些两眼一黑晕过去,幸好王氏及时将她搀扶住。
  “我爹死了?!”程奉仪发出一声凄厉的悲鸣,“他是怎么死的?为何没有人告诉我?”
  持盈吞吞吐吐道:“是我不好,我也是刚刚才得知程老过世的事,先生知道的也不多,本想等翟大哥来了让他亲自对你说……”
  程奉仪泪水涟涟,几乎要坐到地上去,王氏与钟绿娉两边架着她,才没让她摔倒。
  她仰头悲恸地大声哭喊着爹,院中数人闻之心痛,也都眼圈发红,只不住地劝她节哀顺变,钟绿娉啜泣道:“程姐姐别太难过了,当心哭伤了身子,也别吓到小舒锦啊。”
  程奉仪被她这一提醒,稍微恢复了些理智,泪眼朦胧地看向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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