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在战国时,秦人五百万人口,竟然养出了一百万的战兵!简直匪夷所思!但这也是一个事实,战国时,人们怎么会有这样多的粮食来稳定维持这个数字的军队?
那时,秦人用最严酷的法律,让他们的平民一心生产粮食,这种把人变成机械的方法使粮食产量大大的维持在一个高水位上。
现在的中条山的百姓,他们做得劳动只是看天,种地,打猎。这一切做完后,很大程度上,他们是无所事是的。这时,赵榛手下收拢来的百姓们却是在干事。
一座大石堡,再修成辅堡,让他的百姓士兵住。现在,给这一些砌个围墙,保证他们自己的财产安全,抵挡金兵的入侵。保护家园修建城墙,谁不是高高兴兴的干着。就指望着把墙砌起来,到时,就是一座可以抵挡金军的险峻山城了。
可是,现在周围的这些老百姓还是住在夯土的土房子里。一旦金军来了,他们将被金兵侵略!被烧杀抢掠!将心比心,谁不想过得好,住得好?和家人一起平平安安?
金军侵略,宋军一败涂地,但是金军却屡屡被义军和百姓击败,为什么?是宋朝的百姓都是练家子?是宋朝的百姓都是无畏不怕死的勇士?那是不可能的!大家不可能都练过武艺,也不可能都不怕死!谁不想活着!
但是金军侵略,之所以百姓比宋军都强,就是因为百姓和自己的家人想活命,想求生!这是一个最简单的问题。这个时候,宋人还没有被打断脊梁骨。等以后金国侵占北方,而赵家却无力北伐,导致失去了民心。以后蒙古人南侵,汉人都失去的脊梁骨。蒙古军的前锋和最厉害的军队不是蒙古人和其他族人,是汉人!
百姓怕死,但是百姓有骨气,但是这骨气被赵家没有骨气的人生生给毁了。有些事情你不做,你没做,你不会做,不代表你就不能做。
凡事都是要领头的,赵榛现在做的这些,就是让大家挺起自己的脊梁骨。防御金兵,必须的。怎么防?自己防!练兵、屯粮、建设堡垒。这需要很多人一起来,有的种粮食和养殖,做食物。有的修建、砍伐树木、采集石头、烧纸砖头,要分工人尽其用。
没有领头的,就没有行动。故而,明明看着在,可周围中条山以及周边地区的百姓们也只能这样看着。现在他们不能光看了,因为金兵要来了。
没有一个合格的领导者,很多事情都是办不了的,一件事情,一定要有一个领导者。而且,必须是一个有能力的领导者,如果是一个没有能力的领导者,比如赵构。那一切优势和资本就会先被自己败光。
几个领头的百姓小声的说着,细数着这批据说是李彦仙手下骑兵军队和百姓的穿着。的确,在赵榛的倡导下,好多信王占领区人们穿得都很怪,衣服都用上了扣子,那是用布卷成条儿,来系扣的。短衣襟小打扮,这样一来,衣服就会省去折合部位,会省下很多料。更没有大肥的袖口,简捷,合身。
这衣服给加了垫肩,人们的身子给拔出一个漂亮的倒三角。赵小刀来了,他内着皮甲,外置胸甲,腰后一把战刀,在腰间,还有一把马刀。赵小刀的脸上,一方青铜鬼面面具,头上一顶光圆的头盔。
这样子要多吓人有多吓人,这就是赵榛创出的军队造型,清一色的带面具。由于铁的用量极多,所以面具就不用铁了,而是用木头制作的。当然,赵小刀和赵榛的面具都是钢造的。
看到这样的军队造型,要不是自己大宋的军队,百姓们肯定会逃跑。看到这样可怖的骑士,百姓们理所当然的有点害怕。
赵小刀看着一群人有点害怕的样子,他喊道:“乡亲们,不用怕。你们派出个代表,这么多人不能全部进寨子进城堡,大人已经同意见你们中的一个。”
赵榛之所以减少人数,就是怕这群人里有金兵的奸细,毕竟他要防备金人奸细的混入。人越少越好。但是这些人来自十里八乡,哪里的人都有,要想举荐出一个人来,那肯定是最有名的。
几个带头的百姓头目左看右看,一人道:“玉轩兄,你识文断字,还是你去吧。”叫玉轩的是一个壮实的中年人,别看他身材强壮,但是却一个举士出身的书生。这个人名声很大,曾经当过一任县官,也算周边地区最有名的一个人了。
玉轩本姓刘,一看众人推举自己,刘玉轩便点了点头,上前一步对其在马上的赵小刀一拱手。
赵小刀也没多说什么,引马在前带路。李玉轩跟着他进入了外围的寨子。堡垒在山顶依山而建,而寨子则是将整个山峦、泉水都划进去了。
李玉轩也是有见识的人,但是他进来也对寨子里周边的景象很吃惊。进入了寨子里,也是分路的,一块块的草皮地和田地是要分开的。不然,畜牧养殖的牛马羊可能跑到田里乱来。在这里,所有骑乘的驴马都要配上兜档布,这样的话,可以挡住那些马驴屎。而那些兜档布满了,可以堆积到田里积粪追肥。
青石堡坐落地山的下面,就是山谷组成的天然校军场,上万军士正在那时大叫着演练军阵。但上万人马的那叫声,让人心悸,整齐的狂吼让地面都震动了起来。顿时吓得李玉轩腿软的差点坐倒在地。
随即,李玉轩心中却是非常的高兴。有这样一支可怕的军队保护,百姓自然能求得安全,金军自然无法攻破城寨。
赵小刀跳下战马,说道:“到了……”再看后面,那个叫李玉轩的读书人已经折服在青石堡之下。
虽然从现代的观点,青堡并不是很高大的,可对于没见过这种堡垒的宋朝人,却是看呆了。
欧洲式风格的堡垒建筑,高尖的塔顶,整个堡垒都是用青砖和石块用赵榛发明的三合土一块块垒码起来的。并且,这件石堡并没有雕花纹刻。纵是如此,这座石堡也是让李玉轩吃惊了半天,他也去过东京,看过那五丈高的城墙,但是也从来没有见过如此高大的堡垒。
一般军寨子都会起高塔岗楼,但不会如赵榛设计的这样高大和坚固。好像到了一个奇幻的世界,一切都与大宋王朝的建筑不同。已经变得傻乎乎的李玉轩,左看看右瞧瞧,一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的样子。李玉轩木偶般的随着赵小刀到了大厅,此时的赵榛正坐在正中 央的一座座位上。
第072章 截杀叛国者通敌的粮草
赵小刀带着李玉轩来到赵榛所在的大厅。“将军,人带来了。”在外人面前,大家都不能称呼千岁和殿下。所以赵小刀称呼了一声将军之后,行了一个礼,下去了。
赵榛看向李玉轩,是一个面相很清秀的中年人。虽然这个人的身体看起来很强健,但是他的动作表情,明显带着一股书卷文雅之气。
“你们找我是有什么事呀?”赵榛微微笑着询问道。“将军大人……”李玉轩说道:“是这样的,我们周边几十里数百村庄寨子,想来您这里寻求庇护。据说金军大军很快要到了,周边地区都被金军攻占。李彦仙大人已经兵撤到陕州城了,我来这里,是代表大约十余万乡亲们来求一条活路,投奔高将军。”
赵榛微微笑道:“你们知道的,一旦来我这里,就要为保护家园出力。种粮食、养殖、挖石头、烧砖头和修建城墙。你们……愿意干么?”“将军大人明鉴,为了有吃的,为了保护自己的家人,乡亲们都会誓死勤劳干活的。别说是干活,就是上战场也没有二话。”
其实,大量百姓的投奔,是赵榛求之不得的。但是赵榛也很为难,因为他手中的粮食不多。虽然在李彦仙的帮助下,不仅隐瞒了他所带领的军队是信王军。还给化名高庞的赵榛申请了正式的军职、军队和朝廷的粮草军饷。只不过李彦仙不敢说“高庞”手下有一万军队,只说有三千义军。
从南方运来的粮食军饷,以及李彦仙支援的,还有狄雷这段时间打劫的粮食,加上赵榛打劫带回来没烧毁的粮食。就这样,赵榛才凑集了几万人两三个月的吃的。再过两三个月,田地里的粮食就会收获了,他们也照样有粮食吃。但是如果一下来十来万人,就是赵榛也无法收纳。主要是没吃的。
“这位李先生,我看你也是读书人,知道民以食为天这句话吧。不是我不愿意大家来,而是因为我们现在粮草紧张,实在不够大家吃啊!”赵榛为难的说道。
李玉轩说道:“将军大人,我们都会自带粮食的。还有,在今天来的路上,我们在西南处发现一队古怪的队伍。他们有两千人以上,运送的都是粮草,足足有五百多马车。看样子,是我大宋人……但是他们运送着粮草的方向却是金军已经占领的解州方向……”
赵榛笑了:“怎么,他们有什么问题吗?”“我们本来也没有在意,可是后来就觉出问题来了。如果说是商队,现在兵荒马乱的如何能做生意?如果说是军队辎重队伍,却看不到军人。对方运的都是贵重的粮食,将军大人,我看,您接纳我们这周边几十里方圆的百姓的确很苦难。但是如果这批粮草能夺过来的话……”
赵榛道:“你为什么不猜是我大宋的辎重队伍?”李玉轩摇头说道:“不可能,哪里有我大宋的辎重队伍送给金兵敌人粮草的道理。”
听到对方的话,赵榛心里顿时又惊又喜。惊的是南面竟然有人通敌,给金兵输送粮草。喜的是这批粮草如果能打劫来的话,这十万人的安置就有着落了。就算不能一天吃两顿饱饭,有了这么多粮食,加上本来的存粮。十几万人也能半饱的坚持到明年。
“军中无戏言!你的话可是代表着十万人的死活。而且,你的消息将会让我出兵夺粮,如果是假的。”赵榛阴沉的脸说道。他瞪着眼睛,从李玉轩眼中观察他是不是说谎。
关于看对方是不是说谎,特种兵自然有自己的一套方法。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李玉轩没有经过什么特殊训练,对于赵榛来说,看出他是不是在说谎,从眼神中看出来不是很难。
“如果在下说谎,谎报军情,请将军取我项上人头。”李玉轩斩钉截铁的说道。“不过,将军,我只是说可能是通敌坐奸,但是还不确定,需要先查明了。”
“咔嗒……”赵榛的脚顿足站起,由于地是青石地,所以发出的响声很大。赵榛的靴子是鹿皮钉的皮靴面。在后跟与前掌处,还镶着铁钉,走起路来,咔嗒直响。
是不是宋人坐间通敌不重要,是不是别的什么也不重要,重要的是……粮草!为了粮草,就是高宗赵构给金军送的粮草也要打劫过来。
“来人”赵榛喝道。这时赵小刀来了。“给我击鼓聚兵!”赵榛下令,随着他的下令,赵小刀立刻派人跑去打鼓了。
建在校军场上的架子大鼓,是赵榛聚兵用的信号。只听到“咚咚咚咚……”的鼓声,正在操练的军队立刻停止了。
赵榛闪电一般,将旁边架子上的盔甲拿起来便快速穿戴上了。他穿上胸甲,围上鱼鳞裙,顺手从墙上摘下了他的纯钢枪。随后赵榛把红色的战袍披在了自己的身上。
在李玉轩吃惊的眼中,赵榛往外走,对他说道:“你在发什么愣?跟我去看。十万乡亲的口粮,可全在你身上了。”李玉轩忙紧走几步跟了上去。
赵榛直入校场,在校场之上,密密麻麻的整整一万战士名已经站好,他们把头盔抱在手里,上面挂着面具,皮甲铁甲,刀盾长枪,一个个站立如松。一万多名战士,鸦雀无声。
其中,有好多战士还多拉了一匹马,也挺拔身姿的站立着。校场之上,偶尔有几声马的鸣叫声,显得肃穆寂静。
“士兵们,现在,我们要停止一下我们的训练,”赵榛骑在马上喝道:“刚才,一个朋友来告诉我,又出现了一支与金军坐间的商队,对于这种,时刻着想要颠覆我们大宋的政权,对抗我们大宋的叛徒,绝对不能手软。他们,无时无刻,不想对我们做出伤害。他们是一群最可恶地人,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出卖国家和同胞,手段无耻,下流,集人间一切的罪恶也说不清。所以,我们要战斗,把他们抓起来,让他们知道我们大宋军的厉害,我们军队的厉害。我,作为你们的长官,要带你们去战斗!”
洪亮的声音齐刷刷的叫着,上万的声音一起叫:“战斗,战斗……”看到这个场景。李玉轩懵了。他只是说可能,是说让赵榛先查一下,没说这就开打了呀?
“李玉轩先生,你前面带路,我们去找你说的坐奸通敌的人。”赵榛说完叫道:“带二百辆马车,调一营步军,一营骑兵。我们出发!”
李玉轩说道:“可是……将军大人……我不确定他们就是金国奸细……”
“好了……”赵榛说道:“无论他是不是,现在这个时候,你觉得还会有正常的商人到我们与金国的战场这里来吗?他们不怕金兵抢`劫?金兵为什么不会抢`劫他们?自然是通敌了。先拿下了再说。如果他们上来就听话,没有罪大恶极的话,那自是不用死人,可是如果他们不听话,就是有鬼。杀死他们也是正常,那就不能怪我们了,是不是?叫上你的人,前面带路。有了粮草,所有的村屯百姓全部来我们的城邦里来,我会给你们一个安全的乐土的,快!”
李玉轩听到后怔了怔,“安全的乐土?是安全的乐土,是大家期盼的安全生活。”自言自语着,李玉轩转身大叫道:“兄弟们、乡亲们……快带路呀……!”
在中条山西南方向,一队庞大的运粮队急速向北前进。“快点,快点……”一名青年说叫着。此人名叫赵汝庆,是陇上最大的大商,同时也是大宋赵种皇家的远房族亲。同时,他还是勾结金国的都统完颜娄室,给金军暗中提供粮草的叛国者。
此行,赵汝庆亲自出马,便是要用自己在川、陇地区屯集的粮食以换取金国的高官厚禄和金银财宝。
辽国是比宋国还强大,历史还久远的老牌大国了。早些年,宋辽战争时期,宋国与辽国人的战斗,就吃了大亏。到后来签订了一系列的财物进贡条约后,辽国才与宋国签订合约。
不过,强大的辽国在短短的十几年地时间,就被强悍的女真金国打的土崩瓦解了。面对强悍无比的金队的女真军队。宋朝的有些人是害怕,有些人是憎恨,有些人是无奈,而有些人则是选择了投敌。而赵汝庆则选择了投敌。
金军缺粮草,金军都统完颜娄室愁眉不展,到处收集粮草。得知此事的赵汝庆立时与金军取得了联系,在这个兵荒马乱的时代,百姓民不聊生。他却屯集了好多的粮食,而且南方的鱼米之乡也可以卖得无数的粮食。赵汝庆不仅联系金军准备送五百车粮食,还添上了大约百车的盐铁丝帛之物。
而金军都统完颜娄室则答应赵汝庆,不仅给他所有这些物资所值的金银钱财。而且,还要奏报金国皇帝,让他当金国的官员,一生荣华富贵享用不尽。
因为化名高庞地赵榛,所统帅的军队属于李彦仙,而且还没有暴露是信王的军队。因为这件事情很秘密,只有李彦仙知道。而信王军中的人则名义上已经投靠了李彦仙,所以也不能算是真正的信王军。所以他不知道化名高庞的赵榛,是信王军的事情。只要是大宋军队,那就由得他赵汝庆横走,因为自己有着一定的身份,所以在大宋人的地盘,还是他可以说了算的!
带着六百多车财物,队伍走的很慢。那些丝帛就算了,可装着盐铁的大车怎么可能轻得了?所以赵汝庆的速度很慢,这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不过,好运的是,赵汝庆带着家族的剑手,那都是一些武林中出名的高手。其中最厉害的,就是号称江南第一剑客的人送外号乾坤剑客的夏侯东。
赵汝庆对乾坤剑客夏侯东的武技是放心的,他相信乾坤剑客夏侯东的剑术和武技是非常厉害的。此人的剑术之高,常人难想,可以一剑借用腰力斩断巨大的木头。
乾坤剑客夏侯东非常厉害,出手如电武技精湛,在江南一带凭借自己的武艺横着走,就连官府都不怵。普通人,乾坤剑客夏侯东一剑就可以把他劈成两半。他最讲究的就是加快出手出剑的速度,以速度来发挥力量。
赵汝庆看着崎岖的山路,他有两千多人。但是他知道,自己带的这六百车物资太过贵重了。五百车粮食,三十车盐,五十车铁,十车丝,十车帛。
这是一个什么数字?它足可以供应十万大军两个月的粮草!抑或说是,这些物资可以让百万百姓坚持一个月保持半饱。以前赵汝庆就暗中私通过金军,但只是送些情报和地图,而这次是他赵汝庆出手最大的一宗。
军队打仗,粮草先行。尤其是金军战士们,打仗的时候一天三顿饭,还饭量都很大。这些粮食够十万大军两个月吃的。但是百姓一天两顿饭,半干半稀的饭,这些粮食足够十万百姓吃三四个月,甚至更多的时间。而如果没有办法的情况下,百姓只喝稀饭,保持自己不饿死的话,可以让百万百姓半年喝稀饭不饿死。
如此大的一批粮食物资,赵汝庆的担心乾坤剑客夏侯东也是知道。事实上,他已经打发了几队打秋风的马匪山贼了,所以他并不是很担心。在他觉得,只要不是金国的军队出动了,谁能奈何得了他?而他们运送的粮草就还是给金队的,自然无恙。
就在此时,远处突然出现了一片灰尘,大地震动了起来。这样的情况,明显是有大队人马在前进。害怕的赵汝庆叫了起来:“乾坤剑客大师,乾坤剑客大师……”
乾坤剑客夏侯东道:“主子别急……”只见远方的尘土飞扬,大地震颤,这正是有大量骑兵向这里赶来的迹象。
赵汝庆道:“乾坤剑客大师,这回人不少吧……我们是不是……”他是说赶快车跑路。他纯粹懵了,一看到有兵就吓怕了。这一片地方不是金军占领地,来人不是宋军就是山贼。他嘴里说的不怕宋军和山贼,但是他毕竟做的亏心事,其实心底里多少是害怕的。
“哈哈哈哈……”乾坤剑客夏侯东大笑:“倒要看看是谁敢来,能过了我这一关再说……”他是老江湖了,一眼就看出来了,对方的人并是太多,也不过是和他们的人数相当。如果是万马奔驰,不会只是这么多尘土。要是步兵,那更不可能。
“好像……”一个赵汝庆的家兵道:“有点不对……”看一支队伍,要看的,就是旗号。在宋朝的山贼义军们,一旦规模大了,便会打起自己的旗号。如果是宋军,当然是看宋人的旗,可是这不是宋国的军旗,而是一面面红色的高字旗帜。
由于赵汝庆的消息不是太灵通,所以他还不知道在最近时期最为活跃的宋军高庞部。而金军也不愿意述说自己的战败,被高庞两次截杀了粮草,还全身而退,这时他们的耻辱,自然不会说出来的。
对面尘土飞扬中,出现了几面旗帜。第一面旗是红色高字帅旗,第二面旗是红色赵字旗帜。
最先的是几名会骑马的百姓,他们是带路的。这时,众人还不怎么在意,因为这些人怎么可能怕宋国穿着百姓服侍的老百姓或者山贼呢。哪怕是好战的百姓或者山贼,可老百姓就是老百姓,山贼也都是老百姓在被逼无奈之后聚义的。可是,不是说放下锄头就可以拿动兵器的,他们的战斗力很差。在乾坤剑客夏侯东他们的面前,来的人跟自己作对,这和找死没有区别。
可是,很快,他们就发现了,那些打旗子的骑士和后面密密麻麻的骑兵。原来,当先的百姓并不是打旗的士兵。
后面的骑兵在向前奔驰,已经看见了这群由两千多人组成的运送队伍。既然看到了,就不需要带路的了。
赵榛大喝一声:“放面甲!”骑兵们把各自的面具放下,各种的面具,有各种邪恶恐怖样子的锯齿鼠、獠牙牛、咆哮虎、瞪眼兔、呲牙马、尖角羊、发怒龙、信舌蛇、愤怒猴、尖牙狗、丑恶猪、尖嘴鸡还有獠牙面、鬼面、哭面、笑面、象面、修罗面等等。
顿时,如同百鬼出门一样。用面具,自己的神情不为敌人所知道。而看着这些恐怖的面具,敌人会一点也不胆寒么?肯定多少是有些心寒的。
乾坤剑客夏侯东等人顿时拔出了兵器,赵汝庆道:“且慢……”对面的明显是宋军。如果能说通,还是说得好。只用看的,赵汝庆就明白这些宋军与一般宋军不一样,能在前线顶住金军的宋军都不是好对付的。万一出了个什么好歹,那可不好。
第073章 截杀
赵汝庆说不能出手,就不能先出手了。乾坤剑客夏侯东等人虽然没有先出手,但是一个个便把兵器摆在正面,以备到时可以一下子把剑拔出来。
轰隆隆的声响,战马飞腾。赵榛的铁骑冲到了面前,赵榛很顺利的止住马,后面的骑士们依次如是。一支支刺枪从马上垂下,直指着赵汝庆众人。队列整齐无比,一片萧杀之气。
赵榛高声道:“我是大宋李彦仙将军部下,高庞是也。这里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大宋国土,现在,我怀疑你们有不正当的通敌行为,要拘留审察。你们听话,如果没有通敌,一个个都可以走人。但要是敢反抗或者真的通敌的话,呀呀呸的,灭九族!”
赵汝庆心里暗暗发苦。他虽然在进入中条山的时候,也听说到了李彦仙手下的高庞是一员猛将。但是他们走的是偏僻地山间小路。本来固守建设防御工事,不大出营的赵榛是不可能会发现他们远在十几里外的他们的。但没想到的是,那些百姓会跑出来报信,知道后的赵榛当即点兵出来,这可是一笔粮草,是救命的粮草!乱世什么最为金贵?不是金银财宝,而是活人命的粮草!
正此时,几声喝响,两千士兵已经列好了战阵。这速度让人看得头皮发麻,从下马,到排阵,只是赵榛说那几句话的功夫,这个速度叫一个快!
“这位将军大人……”赵汝庆上前一步:“我想,这是不是有什么误会?我们可是本分的商人呀!而且,我是大宋皇亲,名字叫赵汝庆。”说着,他暗示手下的人上前,用袖子掩着,把一袋金子递给了赵榛,里面至少有三块金饼。
可惜,他并不知道,他遇上的人并不是这区区几块金饼能打发的。“本分商人?”赵榛一把将金子夺过来扔给了后面的人,随后冷冷看着这些人。他说道:“这一点点钱,可证明不了你们是一个个本分的人,它甚至证明不了你们是一个活人,也不能证明你是一个人,你们信不信,我可以让你变得你父母都不认得,不,不要说你们父母了,可能你自己到头来也不一定能认得。你说,谁能认得一堆屎呢?是不是?不信的话,我可以在最短时间里杀掉你们,然后煮了吃。不要三天,我就会将你们拉城一泡屎,你们说好不好?”
赵汝庆头一晕,千算万算,怎么也算不到,半路上会出现赵榛这样一个宋军将军,不但不给钱财面子,连自己这个赵家宗室的面子也不给。由于赵榛这个假冒高庞地军队,出现的时间太短太短了,谁能想到一个宋朝的小将会独自闹出这样的事来呢?如果是一般的小将领,没有兵符,也没有请示上级,是无法集合大量兵马的,就算独自行动,也只能凑出一点点的兵。
而赵榛这个假冒高庞的将,不用请示任何人,一次就能调集来两千兵马,这还不是对方所有的能力。这,其实已经不同于其他的宋军将领了。
平常,就算是一个两千人的宋军,也是无法伤及赵汝庆的队伍的。一般乌合之众,对于赵汝庆蓄养的这些家丁、剑客来说,算什么?连屁都不如。
金军几千人就能追着几十万人逃跑的军队,那样的军队如果和赵汝庆的这些家丁剑客们动手,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但,现在在这里的,是信王赵榛军,是信王赵榛建立的练兵制度所一手带出来的军队。信王赵榛的军队是一支地地道道的军队,是精兵。不论多少人,他们行动的时候整齐划一,几千人上万人如一体。这是集体的力量,绝对不可以小觑。
假如这支军队和赵汝庆手下的人战场厮杀,那叫一个找死。信王军只会组合在一起,会让这些剑手和家丁们知道什么是有组织胜无纪律。你个人勇武再厉害,也不是拥有击合之阵的军队地对手。
故而,虽然赵汝庆有两千余人,可赵榛还真是一点也瞧不起他们。赵汝庆犹豫了一下,道:“将军大人,你想怎么样?”
在面具下,看着在宗室祭祖的时候曾经认识到的那个皇室宗亲赵汝庆,赵榛恨不得吃他的肉喝他的血!皇室直系宗亲全部被金军俘虏北上,赵家耻辱不可磨灭。这个家伙在国家危难、皇族危机的时刻,竟然通敌,是可忍,叔叔不可忍。叔叔可忍,婶婶也不能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