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2章
梁开平二年(908,即阿保机称可汗第二年)阿保机遣使至梁求册封事虽不见《辽史》,但除上引《新五代史》外,又见于《五代会要》、《旧五代史》、《册府元龟》及《资治通鉴》,当无可疑。不过,由于他并没有兴兵攻晋,封册一事就此作罢。但梁乾化二年(912)之前,阿保机与朱梁仍有较多来往。同时,他也并未与河东李氏决裂。据《辽史》,辽太祖二年正月,李克用卒后,阿保机“遣使吊慰”。而据《旧五代史》,其时潞州将被梁兵攻破,危在旦夕之际,李存勖向阿保机求救,阿保机“答其使曰:‘我与先王为兄弟,儿即吾儿也,宁有父不助子耶?’许出师。会潞平而止”。“许出师”云云,疑是敷衍之语,不过这也说明他认识到朱全忠虽能废唐帝而自立,但恐尚无能力统一中原,因此仍然选择依违二者之间。
梁乾化二年后,史料中再也见不到阿保机遣使赴梁的记载。同时,我们也看不到他与河东有何联系,因此这并不意味着阿保机转而臣服李氏。这是为什么呢?朱梁自立国之日起就与沙陀李氏连年交兵,乾化元年柏乡大败后一直处于劣势。乾化二年,梁太祖为次子所弑,朱梁陷入内乱,其前景更为阴暗。但同时,河东李氏也还没有能力在这场纷争中取得绝对优势,中原形势可谓一片混乱。阿保机乾化二年后既不朝梁也不聘晋,不仅反映出他可能一直密切追踪中原局势的发展,而且暗示他可能已有称帝的念头。
但此时阿保机称帝的时机还未成熟,契丹内部挑战其权威的还大有人在,其可汗之位并不稳固。太祖五年至七年,阿保机诸弟三次叛乱,他的政治前途险象环生。太祖七年诸弟之乱平息后,八年阿保机对异己势力进行了全面清算。公元916年,阿保机终于迈出了关键一步,称帝建元。对于这一时机的选择,当然与内乱平定有关。不过,从上文的分析来看,这可能也是因为912年以来朱梁李晋相持不下,中原局势异常混乱,让阿保机清楚地看到了实现自己抱负的机会。
那么在阿保机的心目中,他所建立的大契丹国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国家呢?称帝建元,是在统治者称号和政权纪年方式这样关键性的礼仪方面模仿汉制。而匈奴、柔然、突厥及回鹘都未称帝,亦不建元。立长子耶律倍为太子,这是在礼仪和统治者继承人的制度性安排两方面采用汉制。此后辽太祖又有进一步的措施。神册五年,“制契丹大字”。按《五代会要》,“契丹本无文字,唯刻木为信。汉人之陷番者,以隶书之半加减,撰为胡书”。契丹与事者有耶律突吕不及鲁不古,据《辽史》其本传,前者以赞成功“为文班林牙,领国子博士、知制诰”,后者“授林牙、监修国史”。契丹国书的创制,应与王朝政治有关。国子博士、知制诰、监修国史诸职,是中原官名。这些都反映出阿保机的汉化倾向。神册六年五月,“丙戌朔,诏定法律,正班爵。丙申,诏画前代直臣像为《招谏图》,及诏长吏四孟月询民利病”。此处的“正班爵”尤非虚语,阿保机对其时契丹诸职的品级班列进行了明确规定。事实上,早在他称可汗期间,就已变现出汉文化对其的影响。太祖七年平叛后,阿保机“次昭乌山,省风俗,见高年,议朝政,定吉凶仪”。游牧文化素贵壮贱老,所谓“省风俗,见高年”云云,当来自汉地传统。
神册年间能体现阿保机汉化倾向的还有两大事件。一是神册三年在草原上建立皇都,即后来的上京。游牧族政权往往并不需要都城,常常只有王庭或牙帐,因为其中央官僚机构和全国性的经济贸易并不发达。如果单纯从行政或经济角度着眼,神册三年阿保机还未征服渤海,也还未据有燕云十六州,而草原上新建的城市不是属于皇帝私有,就是头下军州,契丹完全没有必要建立像皇都这样庞大的都城。那么,阿保机建皇都,就只能从礼仪方面去理解。也就是说,皇都与称帝一样,是阿保机采用汉地王朝的礼仪模式,来论证君主权力合法性的一种手段。
同样表明阿保机汉化倾向的第二件大事是神册三年五月,阿保机“诏建孔子庙、佛寺、道观”。值得注意的是,孔庙列在了佛寺和道观之前。神册四年,阿保机“谒孔子庙,命皇后、皇太子分谒寺观”。这就说明,神册三年诏中的次序含有深意。《义宗倍传》记载了这份诏书背后的决策过程:
时太祖问侍臣曰:“受命之君,当事天敬神。有大功德者,朕欲祀之,何先?”皆以佛对。太祖曰:“佛非中国教。”倍曰:“孔子大圣,万世所尊,宜先。”太祖大悦,即建孔子庙,诏皇太子春秋释奠。
所谓“佛非中国教”,正毫无保留地说明阿保机心目中的模仿对象正是中原王朝。神册四年,他亲自去孔庙祭奠,同样表明了他的态度。
以上讨论说明,至少在一定程度上,阿保机的目标是要建立一个汉式国家。与此同时,契丹权力中枢逐渐形成了一个以韩延徽、康默记与韩知古为首的汉人幕僚群体,而且阿保机重用的契丹贵族中也多有汉化颇深者。那么,在其心目中,大契丹国的疆域是否应当包括中原呢?这一点非常重要,而要弄清这一点,我们需要重新审视阿保机称帝后针对汉地的军事行动。
神册元年前,契丹南侵仅以掳掠为目的,攻破汉地城邑后随即退走。但神册元年,契丹对汉地政策则有一个重大转变。《辽史·太祖纪上》载:
(神册元年)八月,拔朔州……十一月,攻蔚、新、武、妫、儒五州……自代北至河曲踰阴山,尽有其地。遂改武州为归化州,妫州为可汗州,置西南面招讨司,选有功者领之。其围蔚州,敌楼无故自坏,众军大噪乘之,不逾时而破。时梁及吴越二使皆在焉,诏引环城观之,因赐滕彦休名曰述吕。
这是史料中契丹改变其掳掠政策,试图占领统制汉地的最早记载。同样能说明阿保机雄心的,是他在梁和吴越二使前夸耀自己成就的举动。据《太祖纪上》,神册元年四月“甲辰,梁遣郎公远来贺”,“六月庚寅,吴越王遣滕彦休来贡”。我们注意到,梁乾化二年之后阿保机不再朝梁,至此已近四个年头。此时后梁大将杨师厚已殁,梁军在与晋军的交锋中连战连败,军事形势非常不利。郎公远此来,可能系梁末帝主动拉拢契丹,试图建立针对李晋的同盟。刻意引中原二使,尤其是自称承唐之正朔、阿保机曾求封册的梁之来使,在契丹攻破之蔚州“环城观之”,让人可以揣摩到阿保机的不臣之心。
但神册元年攻下山北诸州后,契丹并未能据守。翌年又围幽州,经历了长达四个月的攻坚战,在李存勖的援军到来后幽州围解。因此,神册初年阿保机在汉地的军事进展并不顺利。可能是因为这个缘故,太祖将视线投向了辽东地区,开始重点经营辽阳。神册三年十二月,阿保机“幸辽阳故城”。神册四年二月,“修辽阳故城,以汉民、渤海户实之,改为东平郡,置防御使”。同年五月,阿保机“至自东平郡”。在半年时间内,他至少两度来到辽东,说明了对这一地区的重视。无风以为,阿保机对辽东的经营是其在针对汉地的军事行动不顺利的情况下作出的选择,但同样意味着他对农耕地区的重视,也应当在汉化的大背景下考虑。
阿保机针对中原的另一次大型军事行动,发生于神册六年至天赞元年(922)间。其时镇州张文礼和定州王处直受到河东李存勖的军事威胁,遂引契丹入援。阿保机南下之初,进展顺利,攻破涿州,挺进定州,这时李存勖已亲率大军赶至,双方在定州附近大战。李存勖一度被围,形势十分危急,最终血战突围,契丹军遂退。这次南侵也以失败告终。
定州之败给了阿保机一个很深的教训,让他冷静下来,再次思考南下的策略。深思熟虑之后,他转变主攻方向,在天赞三年(924)六月乙酉下诏,将大契丹国的短期发展战略概括为“两事”,遂定下先平漠北和渤海之策。当日阿保机亲率大军出征漠北,十月即平之。天赞四年十二月,他再度亲征,兵锋指向了渤海。
为了保证渤海一役的成功,出兵前阿保机假意与后唐修好。《五代会要》载同光三年(925,辽天赞四年)五月,“(契丹)遣使拽鹿孟等来贡方物”。天显元年渤海定后,阿保机“以平渤海遣使报唐”。而后唐方面也表现出了善意,是年六月,唐明宗篡嗣后“遣姚坤以国哀告”。
史籍中详细记录了姚坤与阿保机的对话,对于我们理解阿保机之政治雄心意义重大。《旧五代史》载:
阿保机先问曰:“闻尔汉土河南、河北各有一天子,信乎?”坤曰:“河南天子……今凶问至矣。河北总管令公……今已顺人望登帝位矣。”阿保机号咷,声泪俱发,曰:“我与河东先世约为兄弟,河南天子,吾儿也。近闻汉地兵乱,点得甲马五万骑,比欲自往洛阳救助我儿,又缘渤海未下,我儿果致如此,冤哉!”泣下不能已。……又曰:“我儿既殂,当合取我商量,安得自便!”……其子突欲(即皇太子耶律倍)在侧……因引《左氏》牵牛蹊田之说以折坤,坤曰:“应天顺人,不同匹夫之义,只如天皇王初领国事,岂是强取之耶!”阿保机因曰:“理当如此,我汉国儿子致有此难,我知之矣。闻此儿有宫婢二千,乐官千人,终日放鹰走狗,耽酒嗜色,不惜人民,任使不肖,致得天下皆怒。我自闻如斯,常忧倾覆,一月前已有人来报,知我儿有事,我便举家断酒,解放鹰犬,休罢乐官。我亦有诸部家乐千人,非公宴未尝妄举。我若所为似我儿,亦应不能持久矣,从此愿以为戒。”又曰:“汉国儿与我虽父子,亦曾彼此雠掣,俱有恶心,与尔今天子彼此无恶,足得欢好。尔先复命,我续将马三万骑至幽、镇以南,与尔家天子面为盟约。我要幽州令汉儿把捉,更不复侵汝汉界。”又问:“汉家收得西川,信不?”坤曰:“去年……收下东西两川……”阿保机忻然曰:“闻西川有剑阁,兵马从何过得?”……阿保机善汉语,谓坤曰:“吾解汉语,历口不敢言,惧部人效我,令兵士怯弱故也。”
这一记载中,最让人惊讶的是阿保机对中原政局乃至山川形势的了解和关注。姚坤此行系为庄宗告哀,但“一月前已有人来报”,说明阿保机对汉地局势的了解绝非局限于中原王朝之来使,很可能他有意识散布耳目,收罗信息。更有甚者,他很关心后唐灭前蜀这样与契丹并无直接关联的大事,甚至还知道剑阁之险。很显然,他对中原的关注绝非一个甘于偏处一隅、目光短浅的“蛮”族所能有。相反,所谓“欲自往洛阳”,又谓明宗继位“当合取我商量”,阿保机在对话中处处表现出欲入主中原的雄心。在得知庄宗被弑后,“便举家断酒,解放鹰犬,休罢乐官”,谓“我若所为似我儿,亦应不能持久矣,从此愿以为戒”,说明阿保机在心目中并不以北族君主自居,而是以中原皇帝的标准要求自己。更重要的是,此时渤海已平,太祖要后唐要求幽州,表明他的下一目标即是南下中原。虽然阿保机表示他非欲直接统治汉地,而是准备通过汉人实行间接管理(“令汉儿把捉”),但这很可能系其诡诈之辞,一方面是为缘饰自己的无理要求,另一方面可能也是为了笼络手下的汉人将领。同样的事情在太宗朝也发生过,太宗曾分别许立赵延寿及杜重威为帝,但灭晋后并没有实践诺言。
阿保机与姚坤的对话表明,灭渤海后阿保机已决意南下,其最终目标是问鼎中原。事实上,我们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论证太祖志在中原。上面已经提到,阿保机崛起的时代,不仅中原板荡,漠北也不存在统一强大的的游牧政权。也就是说,在契丹建国初,摆在太祖面前,有两条发展道路可供选择,要么南下中原,要么进据漠北。但阿保机似乎从来就没有考虑过后者。天赞三年平定漠北,是在南下受挫后采取的策略,而且只是为了保证他日南下后方的安全,平定后太祖也没有留下戍守的部队。按《辽史·萧韩家奴传》,韩家奴在回顾立国以来契丹的西北政策时说:“太祖西征,至于流沙,阻卜望风悉降,西域诸国皆愿入贡。因迁种落,内置三部,以益吾国,不营城邑,不置戍兵。”可见当时阿保机完全没有考虑继承回鹘汗国,以漠北为大契丹国的中心。在漠北与中原这两个选项面前,阿保机为其大契丹国所设定的发展方向显然是后者。
不过,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澄清。据《辽史·太祖·淳钦皇后传》,太祖应天后三世祖系回鹘人。这似乎暗示契丹可能与回鹘存在传承关系。但是,在政治领域,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契丹承袭了回鹘的制度。不仅如此,《皇子表》“迭剌(阿保机之弟)”条曰:“回鹘使至,无能通其语者,太后谓太祖曰:‘迭剌聪敏可使。’遣迎之。相从二旬,能习其言与书,因制契丹小字。”所谓“无能通其语者”,当然包括应天一族,可见这一家回鹘后人早已数典忘祖,完全契丹化了。
总之,通过对阿保机称帝后所为所言的分析,说明阿保机在建立大契丹国时,在很大程度上是以中原王朝为样板,他所设想的大契丹国的版图,也应当包括中原。而漠北草原腹地,在其心目中并不占特殊位置。几经挫折后,阿保机选择了先平定后方、再图南下的策略。可惜的是,他在征服渤海后暴卒,此志终成未竟之业。
如果说阿保机有野心将中原纳入版图,那么他对如何统治中原是否有过一定的(当然是粗线条的)构想呢?由于他在征服渤海后即辞世,关于这一问题没有直接答案。但无风认为,阿保机对继承人的选择,会是理解他的政治意图的关键。作为一代开国之君,他对继承人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会反映出他对大契丹国未来的设想。
太祖在世时所立的皇太子是长子耶律倍,但最终继位的并不是耶律倍,而是其次子德光。有学者怀疑,德光取代太子是太祖本人的意愿。此说的立论基础主要有四。其一,《辽史·耶律屋质传》谓太祖遗旨立太宗。不过,细绎传文,我们会发现,所谓“太祖遗旨”实属子虚乌有。《屋质传》载辽世宗即位后,不为太祖应天后及其少子李胡所认可,双方兵戎相见,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屋质挺身而出,充当调停者。文曰:
时屋质从太后,世宗以屋质善筹,欲行间,乃设事奉书,以试太后。太后得书,以示屋质。……太后曰:“我若疑卿,安肯以书示汝?”……乃遣屋质授书于帝。……(屋质)谓太后曰:“昔人皇王在,何故立嗣圣?”太后曰:“立嗣圣者,太祖遗旨。”……屋质正色曰:“……太后牵于偏爱,托先帝遗命,妄授神器……”……帝谓屋质曰:“汝与朕属尤近,何反助太后?”屋质对曰:“臣以社稷至重,不可轻付,故如是耳。”
从上引文可以看出,屋质是太后信任的人,而为世宗所敌视。这可以得到其他记载的佐证。《耶律海思传》云:“太后遣耶律屋质责世宗自立。屋质至帝前,谕旨不屈;世宗遣海思对,亦不逊,且命之曰:‘汝见屋质勿惧!’”又《萧翰传》谓“耶律屋质以附太后被囚”。但就是这样一个人物,在太后宣称德光继位是太祖遗愿时,却“正色”驳斥太后“牵于偏爱,托先帝遗命,妄授神器”,而太后也就没有再坚持。这说明,“太祖遗旨”纯属子虚乌有,可能系太后一时起意,信口雌黄,这在时人眼中不值一哂。另据《太宗纪上》,德光继位前,“人皇王倍率群臣请于后曰:‘皇子大元帅(德光)勋望,中外攸属,宜承大统。’后从之。”《义宗倍传》的记载更为明确,曰:“倍知皇太后意欲立德光,乃谓公卿曰:‘大元帅功德及人神,中外攸属,宜主社稷。’乃与群臣请于太后而让位焉。”所谓“让位”,实属无奈。但如果太祖真有遗诏传位德光的话,太后又何必逼迫人皇王假惺惺地让位,费心导演这一出掩人耳目的闹剧呢?
德光为太祖属意说的证据之二,是《李胡传》中阿保机对诸子的这样一段评价:
太祖尝观诸子寝,李胡缩项卧内,曰:“是必在诸子下。”又尝大寒,命三子採薪。太宗不择而取,最先至;人皇王取其干者束而归,后至;李胡取少而弃多,既至,袖手而立。太祖曰:“长巧而次成,少不及矣。”而母笃爱李胡。
姚从吾据此以为巧不及成,说明阿保机属意次子。但邱靖嘉对此作出过很有说服力的反驳。从文意看,我们并不能得出巧不及成的结论。太宗虽“先至”,但“不择而取”,在太祖的心目中不见得胜过虽“后至”但办事周全的人皇王。
太祖弃倍说的第三条证据与“天下兵马大元帅”有关。据《太祖纪下》,天赞元年皇子德光出任此职。蔡美彪认为此乃皇储专职。“天下兵马大元帅”第一次出现在辽朝史料中即是此处,德光系其首任。无风认为,此职可能确为德光而设,但这并不能证明此职设立初即为皇储尊号。蔡文所提出的支持该职为皇储封号的证据都来自于德光之后,无风怀疑“天下兵马大元帅”一职之所以变成皇位继承人的专利,可能正是因为太宗是从这一位置登上宝座。
另外,我们还要注意,在德光任大元帅后,虽然太子倍一般不再统军出征,但其在中央决策中的作用依旧。据《太祖纪下》,天赞三年,太祖在宣布大举西征之前,召集了契丹政权几乎所有重要人物,发布了一道诏书,特意提到“宪章斯在,胤嗣何忧?”这句话恐怕针对的就是太子倍的地位。很可能,当时确有反对耶律倍的声音,但太祖亲自现身说法,表达了对太子的支持。而且,在宣布西征的同时,耶律倍受命监国,这更表明了太祖对其绝对信任。太子虽未参与西征,但他是平渤海一役的主要策划者,并于天显元年随太祖出征渤海,攻下扶余城后,直趋渤海都城的策略也是他提出的。在围攻忽汉城时,他更是直接领导了这次军事行动。这说明在德光任大元帅后,太子仍然在辽权力中枢发挥着极为关键的作用。相反,我们还没有发现太祖在位期间德光参与中央决策的记载。
德光为太祖所立说的第四条证据来自《太祖淳钦皇后述律氏传》。文曰:“初,太祖尝谓太宗必兴我家,后欲令皇太子倍避之,太祖册倍为东丹王。”所谓“太宗必兴我家”,仅见于此,从上文分析来看,并非没有可能为太后所捏造。比如,《李胡传》谓“太后顾李胡曰:‘昔我与太祖爱汝异于诸子……’”而从上引太祖对诸子的评价可以看出,他并不喜欢李胡。因此,解读这段史料的关键是澄清阿保机为何以耶律倍主东丹。
这似乎可以看做太子主东丹系避让太宗说并不可靠。首先,假定太祖真地改变了对耶律倍的看法,准备让德光继位,他不会愚蠢到用封东丹的方式来处理失宠的太子。阿保机一生多次经历诸弟之乱,他对皇室内乱的可能性肯定非常敏感,为了保证他亲手建立的大契丹国不至于在其死后陷入内战,他肯定会尽量做出安排,争取消弥这种可能。他应该想象得到,如果德光继位,曾被立为皇太子的耶律倍很有可能发动叛乱。在这样的情况下将东丹交予他,无异于大大加强了他发动叛乱甚至成功颠覆德光政权的可能。而《义宗倍传》载“太祖讣至,倍即日奔赴山陵”。也就是说,在太子得知太祖的死讯后,他并没有在东丹集结军事力量,带重兵返回契丹腹地,而是匆匆忙忙赶了回去,身边似乎并没有多少军队。这说明耶律倍认为自己是皇位的合法继承人,如果太祖已经决定让德光继位,太子不可能在没有什么准备的情况下返回契丹故地。事实上,耶律倍为这一草率行为付出了惨重代价。德光继位后,他一直不被允许返回东丹。而德光多次巡幸东平,其目的应当是安抚东丹国内支持前太子的势力。
那么,阿保机为什么让耶律倍主持东丹呢?《义宗倍传》记载了阿保机本人的解释,他对太子说:“此地濒海,非可久居,留汝抚治,以见朕爱民之心。”以太子主东丹,是为了凭借太子的崇高地位“见朕爱民之心”。从“非可久居”来看,似乎太祖让耶律倍留居东丹只是临时措施。也就是说,阿保机并没有准备将太子长期留在东丹,使其不能在自己百年之后继位的打算。相反,以“人皇王”主东丹是耶律倍地位的提升。《义宗倍传》提到“(太祖)赐(倍)天子冠服,建元甘露,称制”。我们知道,虽然此前太子在礼仪上已是契丹国的第三号人物,但“皇太子”的称号与阿保机的“天皇帝”和应天的“地皇后”毕竟不在同一层面。而“人皇王”一称显然是为了与“天皇帝”和“地皇后”相匹配。在授予“人皇王”称号并且拥有“天子冠服”后,虽然太子仍只是第三号人物,但在礼仪上似乎已上升至与他们相同的层次。同时,我们还注意到,“天地人”概念,恐怕也来自于汉地政治文化。另外,邱靖嘉最近指出,由于渤海深受汉文化影响,有效的统治需要一位汉文化水平较高的亲信重臣,在这种背景下太子倍是一个非常合适的人选(耶律倍之汉化详见下文)。
综上所述,太祖晚年弃倍立次子说并没有可信的证据。相反,在《辽史》中有一条证据,可以说明耶律倍确系阿保机指定的继承人。《皇子表》“寅底石(亦为阿保机之弟)”条载:“太祖遗诏寅底石守太师、政事令,辅东丹王。”又曰:“太祖命辅东丹王,淳钦皇后遣司徒划沙杀于路。”这处记载没有明确寅底石是辅耶律倍主东丹,还是辅佐新皇。从情理上说,象阿保机这样的雄才大略的开国君主在弥留之际,最牵挂的肯定是他所建立的国家的命运,而此时决定这一国家命运的最重要因素,就是继承人。很难想象阿保机会弃大契丹国不顾,而留下关于东丹的遗诏。另外,东丹的中枢机构是中台省,长官是左、右、大、次四相,以左大相居首,而遗诏中寅底石的职任是“守太师、政事令”,这也不象是针对东丹作出的安排。因此,无风认为,寅底石系受遗命辅佐太子倍继位。
根据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太祖亲手选定的继承人是太子倍。那么,耶律倍是什么样的人物呢?《义宗倍传》载:“倍初市书至万卷,藏于医巫闾绝顶之望海堂。通阴阳,知音律,精医药、砭概之术。工辽、汉文章,尝译阴符经。善画本国人物,如射骑、猎雪骑、千鹿图,皆入宋秘府。”在上引姚坤与阿保机的会谈中,太子曾引《左传》牵牛蹊田说,这说明他熟读汉籍经典。而且,在上文所引神册初年辽廷儒佛之争中,耶律倍力排众议,尊孔子为“大圣”。又乾亨三年(981)《张正嵩墓志》载:“府君考讳谏,南瀛州河间县人也。学备张车,才盈曹斗。从师泗北,授士关西。……让国皇帝(耶律倍)在储君,时携笔从事。虽非拜傅,一若师焉。”此外,《辽史》中耶律迭里子安抟之传对迭里的被杀有较详细的描述,曰:
太祖崩,应天皇后称制,欲以大元帅嗣位。迭里建言,帝位宜先嫡长;今东丹王赴朝,当立。由是忤旨。以党附东丹王,诏下狱,讯鞫,加以炮烙。不伏,杀之,籍其家。……安抟自幼若成人,居父丧,哀毁过礼,见者伤之。
耶律迭里当系太子心腹,而从其建言“帝位宜先嫡长”来看,他应当是个深受汉文化熏陶的人,其子安抟“哀毁过礼”的记载也是佐证。
因此,耶律倍无疑是个汉化极深的人,而且是辽代早期极少见的一个在文化层面高度汉化的人。而他对汉文化的广泛喜好,似乎不是一个从小生活在游牧部落中,只在成年后接触汉文化的人所能达到的。也就是说,无风怀疑,太子倍是一个从小就接受了汉式教育的人。那么,他为什么会接受汉式教育呢?显然不会是出于主动选择,虽然耶律倍可能从小就表现出了对汉文化的兴趣,但教育方式问题,显然不是他自己能选择的。唯一的答案在于他的父亲,即辽太祖阿保机。也就是说,很可能阿保机亲手为继承人设计了汉式教育。
不仅如此,从史料来看,其次子德光亦工汉文,通晓书法。据《太宗纪上》,天显五年二月,“上与人皇王朝皇太后。太后以皆工书,命书于前以观之”。十年正月,皇后崩;五月,“上自制文,谥曰彰德皇后”;十一月,太宗幸弘福寺,见观音画像,“乃自制文题于壁”。另外,德光身边也有汉化颇深之人。上文提到参与创制契丹大字并以此出任“文班林牙,领国子博士、知制诰”的耶律突吕不,其本传曰:
天赞二年,皇子尧骨为大元帅,突吕不为副,既克平州,进军燕、赵,攻下曲阳、北平。……军还,大元帅以其谋闻,太祖大悦,赐赉优渥。车驾西征(渤海),突吕不与大元帅为先锋……班师,已下州郡往往复叛,突吕不从大元帅攻破之。
知其当系德光心腹。而契丹大字以汉字为其参照,那么突吕不本人应当通晓汉字。
太祖为其继承人及次子设计的汉式教育,在辽代早期的整体文化氛围中,显得特别富有深意,无疑带有强烈的主动性和个人政治取向。阿保机对儿子的未来的设计,恐怕就是他对大契丹国的未来的期望。一个高度汉化的继承人,其对中原的野心,以及称帝建元、立皇太子、建皇都、尊崇孔圣等汉化措施,这种种迹象之综合,反映出阿保机理想中的大契丹国,是一个以中原为中心的汉化王朝。
契丹崛起之初,中原纷乱,而漠北亦无王庭。也就是说,其时阿保机有两个选择,北上占据草原,延续回鹘汗国的传统,或者南下争夺中原。但辽太祖却从未真正考虑过前一个选项,他的目光始终投向南方。对于唐末中原局势,阿保机相当明了。后梁建立之初,他一方面向朱温示好,乞求册封,另一方面亦与沙陀李氏交通。在两虎相争不下的形势明朗后,太祖索性不再朝梁,于916年称帝建元,建立了大契丹国。
阿保机所建立的这个北族新政权,一开始就表现出了强烈的汉化色彩。称帝建元、立太子、建皇都及尊孔等,俱系其证。而他为大契丹国设立的最终目标,是入主中原。在神册、天赞两度率大军南下克地未果后,他总结教训,定下了先取漠北及渤海之策。不过,平渤海后他意外辞世,入主中原终成未竟之业。辽太祖亲自选定的继承人是长子耶律倍。他为太子设计了汉式教育,从这点可以推断,在阿保机看来,要实现入主中原的雄图大业,关键在于汉化。
也就是说,一代开国之君辽太祖阿保机为其创立的大契丹国设计了汉化之路。这一选择,固然是其个人敏锐的政治判断力之表现,但也应当与契丹长期历史发展有关。与拓跋鲜卑相似,在建立王朝之前,契丹是一个长期附塞的民族。唐朝前中期,两度在契丹设立羁縻州府,契丹与中原关系密切。虽然回鹘崛起后,契丹一度依附回鹘,但在回鹘汗国瓦解后很快恢复了对唐朝的贡献,汉地社会对契丹的影响也逐渐加深。《辽史·萧敌鲁传》云:“五世祖曰胡母里,遥辇氏时尝使唐,唐留之幽州。一夕,折关遁归国,由是遂为决狱官。”据蔡美彪考证,此系契丹专任司法官之始置,这应当归功于唐制的影响。又据《太祖纪赞》,阿保机之祖匀德实“始教民稼穑”,其父撒剌的“始置铁冶,教民鼓铸”,其叔述澜“始兴板筑,置城邑,教民种桑麻,习织组,己有广土众民之志”。在这样的背景下,对汉地政治传统的接受恐怕并不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诚然,从文化角度而言,辽初汉化的确并不明显。不过,文化上汉化的实际程度,与政治上的汉化主张并不必然完全同步。精英人物的政治理念,不必完全受限于社会整体的文化氛围。对于有为之君,尤其是作为开国君主的阿保机,我们不应以常人度之。
当然,主张汉化并不意味着完全排斥草原的政治与文化因素。辽太祖应当很清楚,其政权毕竟是一个契丹、而非汉人政权。上文提到,神册五年制契丹大字,又《皇子表》谓迭剌制契丹小字,而迭剌死于阿保机之前,因此,小字的创造也在太祖时期。虽然契丹大小字均系参照汉字而成,国书的创制也与中原王朝政治有关,但这同时说明,阿保机的契丹意识还是相当强烈的。此外,在上引辽太祖与后唐使臣和姚坤的对话中,阿保机最后谈到了汉语问题,他说:“吾解汉语,历口不敢言,惧部人效我,令兵士怯弱故也。”这清楚表明,太祖深刻地认识到大契丹国的军事基础正是契丹骑兵,而要保持契丹骑兵的军事优势,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必须保持其原有文化传统,保留其原有政治组织。同时,为了保证少数族王朝的安全,必须保证契丹人的忠诚,而这也有赖于契丹人身份意识的强化。因此,辽朝体制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多元的复杂局面。如何避免汉化危及王朝安全,如何使汉化与草原本位间保持足够的张力,不仅是阿保机,也是所有异族统治者面临的难题。
诚然,阿保机的选择并非所有异族统治者的共同选择。但至少表明,异族精英并非天然地排斥汉化。汉化与否,是非汉族王朝统治者无法回避的一个艰难抉择,也是决定王朝走向及命运的政治决策之一。
那么总结起来我们可以看到:契丹雄主耶律阿保机对于中原有相当强烈的“野望”,并且愿意在很多必要的方面进行汉化,这使得契丹迅速强大,并在耶律德光主政之时几乎掌握了中原王朝的生死存亡。按照本书中李曜对北方游牧政权的看法:“漠北草原之上,若有一族兴盛而无掣肘者,中原必危。”以及“塞北之地,中原未必不可图,所虑者,纵胜而难固也,战而胜之可矣,胜而守之,则实非上策。因势利导,智者之谋,使二强相争,则中原之幸;使三足鼎立,则中原必盛;使群狼竞食,则中原万世不替也。”[无风注:详见卷三“宗室秦王”第214章:秦王之尊(廿八)。]可见,李曜对契丹的迅速强大绝不会坐视不理,作为“一代儒宗”[当然仅指本书剧情里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四条最关键的“治国、平天下”不可能只做一半,因此迅速强大的契丹,是今后他必然要处心积虑设计引导、限制乃至掌控的一个重要方向,着墨于此,绝非离题。
第214章 秦王之尊(卅三)
“右相今日擒我,意欲如何处置?”
李曜笑了一笑,道:“不如何,只请将军随某走上一遭,然后回长安客居一段日子,待将军见过长安官场、民间之变化,便会知晓,某这‘守正’,究竟是何等用意。”
黄崇嘏忽然插嘴道:“右相白龙鱼服,还敢身临敌巢,委实英雄过人,不过说到守正,某此前游学之时,却听到有人对右相的农商并举等措施颇有微词,以为右相出身商贾之家,因此重商轻农,看似公允,实毁我朝基业,不知右相可有道理以教。”
李曜见她风姿卓绝,也自然而然地升起一些好感,不过黄崇嘏扮作男装多年,比当初王笉在语言和动作地细节上更还要高妙,因此李曜也未曾看出她的真身,只是当做某个蜀中游学青年。不过李曜作为现代人穿越客,除处置公务御下严格之外,平时为人一贯随和,因此招呼憨娃儿押着王宗范一同返回剑门关北边唐军范围之后,一边就对这个问题作出解释。
李曜道:“某以为,对‘抑工商’一事,世人多须再认识一次。”
黄崇嘏微微诧异,心道:“他倒不先撇清自己的嫌疑,难道根本不在意商贾出身?不过,对抑制工商又有何必要再认识一次?”
李曜久居上位,此时只是解释罢了,却也没打算看她的反应,便已经继续道:“重视农业,确确实实是历朝历代先贤的共同特征。这是由我华夏历代都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农业国而决定的。在农业决定生存的前提下,广泛地重视农业的思想不但不足为奇,反而显得非常正常,否则的话,倒是不正常了。因此,重农思想一直成为历朝历代的主导思想。”
李曜的话虽然用词有些“怪异”,但黄崇嘏仍然听懂了他的意思,点头道:“诚然,那右相为何独出其外?”
李曜笑着摆手:“莫急,某还未曾说完。”然后又道:“抑工商的思想也是传统经济思想的重要内容,纵观历代经济思想之发展,确实在一定的时期一定的朝代中,曾表现得相当突出。但某以为,这种抑工商的观念,更多的则是作为一种治国政策表现出来,并且并不是始终和重农相提并论。也就是说,重农并不一定抑工商,作为一种政策和作为一种代表思想是有区别的。作为一种治国的政策方略,是朝廷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为了维护农耕生产乃至民族生存的方式。因此,抑工商往往在论令官书中反映得多。”
李曜轻轻一叹,摇摇头:“从历代经济思想发展的轨迹之中可以发现,战国以前没有明显的抑商倾向。以‘农战’为中心思想而被人称为极端的重农主义者商鞅,虽对商业采取不鼓励态度,但主要是在减低商业对农业的压迫上,而不是绝对地抑制或轻视商业。观点鲜明的重农主义者荀卿,虽主张抑工商,却也不根本否定工商的作用。秦汉以后,尽管重农思想仍占绝对优势,轻商言论仍然若断若续地出现在一些儒家言论中,但重视工商业的言论有日益增强的趋势,重视工商业活动的先贤不断出现,在许多具有代表性的思想家的著作中,商业的作用已逐渐引起重视。司马迁将工商业的地位提高到与农虞并重;桑弘羊虽抑私商,但他对官商的发展尤其重视,以致有人称他为‘重商论者’;汉末王符提出农工商皆有本末论;晋初傅玄与稍后的李重主张士农工商各有固定职业,并提出商人可贱而商业决不可废的观点;南北朝时的农学家贾思勰对地主兼营商业的活动也津津乐道。”
黄崇嘏被这番新式言论弄得有些愕然,不过仍大致听懂了他的意思,只是理解上并不透彻,总觉得这话只说了一小半。
李曜仿佛看出她的心思,一边带着憨娃儿与王宗范往北转回,一边继续道:“即使主张‘抑工商’的先贤,他们也不是要废弃工商的社会职能。他们清楚地知道,工商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部门。但是他们也清楚地知道,在当时的生产力水平下,物质财富的生产主要是由农业来承担,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因此,必须要有大量的人口集中于农业生产,才能保证国家的需要和社会的安定。然而,从事农业之人,‘四时之间,无日休息’,且法律也尊农夫,但农夫最终却‘贫贱’。相反,由于利益的驱使,谋利‘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又不如倚市门’,由于商人能‘操其奇嬴’,‘所卖必信’,从而造成了大量的弃农经商,朝廷虽然采取重农抑商的政策,但最终还是出现了‘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的局面,使大量的人口向工商转移,损害了农业的发展。因此,主张‘抑工商’的先贤认为‘工商众则国贫’,即从事工商的人多了就造成国贫,他们主张‘省商贾之数’,即减少从事工商的人数,来发展农业。他们的‘抑工商’只在于抑制工商人数的过快发展,而并非抑制工商业本身的发展。因此,这种‘抑工商’的思想,是生产力发展水平比较低的产物,是符合国民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的。只有到生产力发展至一定程度,‘抑工商’才成为一种保守的思想。”
黄崇嘏总算找到一个可以开口的机会,问道:“那么,右相之所以选择农商并举,莫不是认为如今,这‘生产力’便已经发展到了必要的程度了?”
李曜哈哈一笑,道:“你这样说,大致上倒也没错,只是细节上还有些值得商榷的地方。‘抑工商’作为一种治国国策而不是作为一种社会‘思潮’或‘观念’,在我大唐以前的历朝历代中,几乎无一例外地成为一种主导政策得到贯彻和执行。秦统一后实行‘上农除末’的政策。汉代则把抑商政策推到极致,朝廷著令规定‘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市井之子孙不得仕宦为吏。’魏晋时期,朝廷从政策上抑制工商业的发展,‘抑末’发展到‘贱末’,甚至朝廷还颁布侮辱性的法令,使工商业者‘一是着白履,一是着黑履’。这种抑工商的政策都是针对私人工商业的,而对国营工商业,历代政府都采取专查、垄断、均输、平准的方式加以调控,使其发展,以利于国家财政收支的平衡和特权人物的享乐需要。尽管这种国营工商业效率低下,对农耕生产方式的破坏力很小,但它终究支撑着历代工商业的延续和发展。因此,某以为在理解抑工商政策时,必须把‘抑私’与‘扬公’区别开来。”
黄崇嘏第一次听到这种公私分开而论的观点,不禁觉得新奇。其实这种观点对于生活在国有、私有并行发展时期中国的李曜来说,就太寻常了,什么“国进民退”、“国退民进”的争论,在他穿越之前的中国,不知道争论了多少年。
“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李曜思索着道:“抑工商是一种政策而不是一种影响社会经济生活的观念或思潮,因而带有公开的强制性,它只会对某一朝代、某一时期的经济发展具有影响力,而对于社会发展的影响力则比较小。相反,重视工商业的发展作为一种观念或思潮,却始终在历朝历代社会中潜意识地发展着,甚至成为支配百姓的一种思想意识……某曾经细细思量,为什么这么多年过去,抑工商作为国策而工商却屡抑不止,且代有发展,原因就在于此。汉时晁错就曾意识到这一点,他嗟叹道:‘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他的这句话道出了一个真理:即‘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条件,并且从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这也表明,历代皇帝或者朝廷人为地制定的一些政策,虽然能起作用于一时,但时代的潮流是不可阻挡的。”
黄崇嘏吃了一惊,又奇道:“方才那句话,就是‘君主们……”那句,怎的听来这般怪异?”
李曜笑着摆手:“那是极西之地某国一位贤者的话,乃是译文,因此听来有些怪异。”
黄崇嘏点点头,却仍问:“可右相刚才这话,仍未回答某之前那个问题。”
李曜哈哈一笑:“你倒是执着得很,不过也好,治学当严谨,求真须执着。”
他略微顿了一顿,组织了一下语言,道:“我大唐仍然把‘抑工商’作为国策。开国之初,为了恢复战乱后遭到破坏的经济,朝廷对于商贾所进行的商业活动,在时间、空间等方面都有严格的限制和控制,商贾被称为‘贼类’、‘杂类’。法律规定:‘食禄之家,不得与下人争利。工商杂类,不得预于士伍。’高宗时,‘禁工商不得乘马’,‘有市籍者不得官,父母、大父母有市籍者,亦不得官。’还规定工商杂类人口只准穿白衣。不许商贾人仕,同时亦不准有官阶的人入市,以表示对商人的贬抑。如贞观元年十月敕:‘五品以上,不得入市’。‘凡官人身及同居大功上,素自执工商家,专其业,皆不得入市’。就是到了以后,一些士流仍坚持‘工商之子不当仕’的原则,朝廷还利用经济措施,抑制工商业的发展。武德元年,朝廷按资产定户征收户税,商贾等级即被列为上等户。代宗大历四年,敕令更对商贾加税二等。安史之乱后,朝廷财政上捉襟见肘,在江淮、蜀汉等地大肆掠夺富商,所有‘豪商富户,皆籍其家资,所有财货畜产,或五分纳一,谓之率贷,所收百万计,盖权时之宜。其后,诸道节度使、观察使多率税商贾,以充军资杂用。或于津济要路及市肆间交易之处,计钱至一千以上,皆以分数税之。自是,商旅无利多失业矣。’朝廷还对商贾的买卖也加以课税,甚至税及死者,商贾受到严重苛剥。两税法实行之初,法令规定:‘为行商者,在所州县税三十之一,使与居者均,无侥利’。第二年,又‘以军兴,十一而税商’。由于朝廷采取的抑工商政策,因此,唐初之时,商人的地位很低。这一点可以从隋文帝开皇十六年的诏令和太宗贞观年间对房玄龄的谈话中可以看出:‘初制工商不得仕进。’这个,想必你该知晓。”
黄崇嘏点点头:“自然知晓……太宗初定品官,令文武官共六百四十三员。顾谓房玄龄曰:‘朕设此官员,以待贤士,工商杂色之流,假令述逾侪类,止可厚给财物,必不可超授官秩,与朝贤君子,比肩而立,同坐而食’。然否?”
“不错。”李曜点点头:“朝廷实行抑工商的政策,但在世家名流乃至民间,与抑工商国策相左的重商思潮和观念,却在暗中得到了发展,特别是中朝以后,发展更为明显。可以说在学术上开启了对商业重新认识之先。这一方面是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对抑工商观念的猛烈冲击使然。另一方面则是一些有一定政治远见的士大夫,包括一些儒家代表人物,勇敢地正视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抛弃传统的抑商轻商观念,从而使商品经济观念在社会上得到了加强。”
这下又出现了一些新奇词汇,幸而黄崇嘏聪慧异常,前后联系,才能大致理解。
李曜却并未在意这些细枝末节,只是继续道:“这种重视商品经济发展的观念和思潮,在国朝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在名流之中,公开反对工商业者很少,而赞美商业者日益增多。譬如陆宣公(陆贽),就认为国家的任务是使‘商农工贾、各有所专’,使他们能‘咸安其分’;以儒家道统继承者自居的韩愈,不仅主张农工商并重,并为在盐专卖中受到损失的富商大贾鸣不平,还为蓬勃兴起的海外贸易唱赞歌。正统的儒家先贤陆韩的观念尚且发生了如此之大的转变,其他先贤就可想而知了。我朝著名能臣刘晏,则公开地利用商品经济原则来改革财政,发展社会经济。可以说,在这一时期,为商品经济发展唱赞歌的思想和观念非常盛行,并且成了名流思想中的一个主流。”
黄崇嘏笑道:“莫非正是如此,右相才敢如此肆无忌惮?”
李曜见她笑得狡黠,也不禁好笑,但却申明:“这虽是一点,但重视商品经济的思潮或观念,却不仅仅在名流之中引起巨大回响,对当时的社会风气,也是一大冲击。当时社会上一反传统的瞧不起经商的观念,把经商看成是人们的一个重要职业,甚至是主要职业。因而从事商业经营的人非常多,稍有一点才能和资力的人,大都去服牛骆马,以周四方,贾郡国无所不至,以贩运有广大销路的远方异域的特殊商品,使‘奇怪时来,珍异物聚’。这种经商热的情况,在许多诗作中都有反映。”
他举例道:“客行野田间,比屋皆闭户。借问屋中人,尽去作商贾。官家不税商,税农服作苦。居人尽东西,道路侵垅亩。采玉上山岭,采宝入水府。”
黄崇嘏读诗未必比李曜少,尤其对唐诗,更加熟悉,当下便接口道:“金陵向西贾客多,船中生长乐风波。欲发移船近江口,船头祭神各浇酒。停杯共说远行期,入蜀经蛮远别离。金多众中为上客,夜夜算缗眠独迟。……年年逐利西复东,姓名不在县籍中。农夫税多长辛苦,弃业宁为贩宝翁。”
李曜哈哈一笑,赞了几句,黄崇嘏谦谢了。李曜便又道:“可见,商品经济观念已经成为大多数人可以接受的一种思潮,以至于‘屋中人尽去作商贾。’原来孜孜耕种的农人,现在被日益勃兴的商品经济观念大潮所裹挟,转而经商谋利。你看他们那种孜孜谋利的形象,‘金多众中为上客,夜夜算缗眠独迟’,诚可谓维妙维肖。”
黄崇嘏点头,心中也不禁被李曜说动。
“至于商人怎样经商谋利,也有许多生动的描写。元稹在《估客乐》中说:‘估客无住者,有利身即行……父兄相教示,求利莫求名。求名有所避,求利无不营。……所费百钱本,已得十倍赢。颜色转光净,饮食亦甘馨。子本频蕃息,货贩日兼并。’这其中‘求利莫求名’一语,既是他对长期实行抑商政策造成对商人的压抑的宣泄,同时也表明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使人们的意识观念发生了大的转变,经商牟利不再需要遮掩了。”
黄崇嘏闻言一震,迟疑道:“这……是商贾之辈地位提高之像。”
李曜猛一击掌,大声道:“不错!商品经济的发展不仅使城乡中寻常百姓的商品经济观念日浓,而且连朝廷官吏对商业与商人的态度也有明显改变。他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到,‘以贫求富,农不如工,……末胜于本’这一现实,并且能审时度势的放松对商业的各种限制,以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譬如贞元九年,诏曰‘通商惠人,国之令典’。宪宗元和十三年,裴相公(裴度)至蔡州发现夜禁引起人民不满,就下令‘不复以昼夜为限,于是蔡之遗黎始知有生人之乐。’在政治上,朝廷也破除唐初对商人‘必不可超授官秩’的作法,使得许多商人‘尽居缨冕之流’。在经济上,朝廷也减轻对商人的重剥苛征,一度出现‘官家不税商’,‘关梁自无征’之况。因此,商人的地位大大提高。一方面,商人获利丰厚,‘五方之贾,以财相雄,而盐贾尤炽’,‘所费百钱,已得十倍赢’,‘子本频蕃息,货贩日兼并’,以至于使得许多商贾成为国中巨富。如裴先‘货殖五年,致资财数千万’,王元宝都中巨富,‘常以金银叠为屋,壁上以红泥泥之。……又以铜线穿钱,于后园花径中,贵其泥雨不滑也’。”
黄崇嘏叹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李曜对这种态度不以为然,正色道:“经商能致富,商业活动自然成为受人羡慕的职业,商人贾客自然精神舒畅,怡乐自得。所谓‘生为估家乐,判尔乐一生’,‘行止皆有乐’等说,未必没有道理。”
黄崇嘏微微皱眉,她非是商人世家出身,多少仍有些抵触。
李曜却也不以为然,只是道:“掌握了巨量资财的商人,必然要求政治上获得更高的地位,更多的权力。此时的朝廷便顺应时势的发展,为商人参与政治开了路引,从而形成了盛极一时的商人作官、官吏经商的官商一家的现象。当然,这种官商一家的现象,并非出现于我朝,其实早已是司空见惯的事。西汉时,晁错就对这种现象发表议论说:‘因其富厚,交通五侯,力过吏势,以利相倾’。不过我朝发展得尤盛。富商大贾为了给自己的商业经营带来稳定的意想不到的便利和效益,不惜以重金行贿,钻营勾结权贵豪门。元稹诗中所谓‘先向十常侍,次求百公卿,侯家与主第,点缀无不精’,就是指此而言。有些巨商,干脆输钱捐官,如江陵巨商郭七郎输钱数百万,买到了横州刺史的官。穆宗时,‘商贾胥吏,争赂藩镇,牒补列将而荐之,即升朝籍。’刘禹锡曾对这一商人贾客经商谋利富比封君,贿赂公卿的现象作过描写。他说:‘贾客无定游,所游唯利并,眩俗杂良苦,乘时取重轻……徼福祷涛神,施财游化域。妻约雕金钏,女垂贯珠缨,高赀比封君,奇货通幸卿’。”
黄崇嘏简直有些弄不清李曜的立场了,他作为朝廷右相,说起朝廷的丑闻居然一点也不避讳,连怪异都没法形容了,简直就是诡异。
不料李曜似乎全未发觉黄崇嘏面色有异,仍然说得极是兴起,甚至有些眉飞色舞:“许多官吏面对经商能获厚利的机会,自然跃跃欲试,遂直接参与经商活动,或与商人合伙,或自行经营。于是各级官吏经商谋利之风愈演愈烈,上至王府朝廷中的百官公卿,下到地方上的藩镇州府,都争先恐后地设置行铺邸店,服鬻求利。如金吾大将军、光元节度使王宗,乘时贸易,富拟王者。朝廷屡发敕令禁止官吏经商,如天宝九年诏曰:‘南北卫百官等,如闻昭应县两市及近场处,广造店铺,出赁于人,干利商贾,莫甚于此。’德宗大历十四年的赦书说:‘王公百官,……如闻坊市之内,置邸铺贩鬻,与人争利,并宜禁断。’武宗的敕文中也曾说:‘如闻朝列衣冠,或承华胃,或在清途,私置质库楼店,与人争利。’地方上的军政大吏如节度观察等,也多做生意,‘诸道节度、观察使,以广陵当南北大冲,百货所集,多以军储货贩,列置邸肆,各托军用,实私其利息。’朝廷也深知商品经济观念影响深远,官吏经商已举世滔滔,积重难返,遂不得不承认现实,变更法令,改为所有官吏在乡村及坊市开设邸店,经纪求利,一律按照百姓例差科,不得有特殊优待。这实际上是取消了以前的禁令,默许官吏经商。例如:‘诸使、诸军、诸司人在乡村及坊市店舍经纪,准前后敕文,收与百姓一例差科,不得妄有影占’。‘应属诸军、诸使司等在乡村及坊市店铺经纪者,宜与百姓一例差科,更不得妄有影占。’都是其中明证。”
黄崇嘏终于忍耐不住,道:“正是由于官商合一,互为依托,致使国家商税日蹙,不法商贾获利丰厚。白居易曾说,由于盐商等‘皆多藏私利,别营稗贩,少出官利,唯求隶名,居无征徭,行无榷税,身则庇于盐籍,利尽入于私室。此乃下有耗于农商,上无益于管权明矣’。这种利益分配的不均衡,使得‘自关以东,上农大贾,易其资产,入为盐商。’他认为,商盐获利丰厚是与盐商直属朝廷管理的体制有关的。因此在《盐商妇》一诗中写道:‘盐商妇,多金帛,不事田农与桑绩……婿作盐商十五年,不属州县属天子。每年盐利入官时,少入官家多入私。官家利薄私家厚,盐铁尚书远不知’。”
李曜见她居然知道这一点,颇为意外,不过却并不反感,反而笑道:“说得是,继续说。”
黄崇嘏脾气上来,也不管会不会得罪了这位朝廷右相,继续道:“这种官商结合的经营方式,既不能保证政府垄断全部收入,又不能对商人的利益进行调节,造成盐税流失于私人手中与农商利益的巨大反差。因此,他把利归商人作为政令失度的主要标志,认为‘使幸人奸党,得以自资’者,此乃‘政之疵,国之蠹也’。因此,他认为朝廷兴利除弊的首要任务就是‘沙汰奸商,使下无侥幸之人’,破除这种官商合一,互为利用的管理体制。”
李曜见她一脸正气地说来,不禁笑了起来,点头道:“白乐天公的见解是有一定的合理性。”见黄崇嘏对这个评价似有不服,摆手制止,道:“不错,商品经济观念的发展,几乎摧折了官定的‘抑工商’国策的影响,从而使工商者的地位不仅能堂而皇之地‘尽居缨冕之流’,而且力过吏势,横行天下,‘与朝贤君子,比肩而立,同坐而食’,成为‘上客’。有些巨富甚至敢与君王同座论事,如富商邹凤炽,家巨富,金宝不可胜计,常与朝贵游,邸店园宅,遍满海内,四方物尽为所收,又曾谒见高宗,请市终南山中树,估绢一匹,自云山树虽尽,其绢未竭……”
对于农工商问题,李曜的思考不是一年两年了,对于其中的情况也算思考得比较透彻,他现在所做的,按照后世一句名言来讲,其实是“在下一盘很大的棋”。要知道商品经济的发展,客观上促进了土地兼并的加速,促进了大土地私有制的发展。那么在商品经济的影响下,通过经商敛集了巨量货币财富的商人,一方面为了满足自己的奢侈消费,把大量的货币投入市场,购买自己所需要的农产品、手工业品,促进了市场的活跃与货币流通的加速周转;另一方面,他们又把触角伸进最重要的财富代表——土地之中,进行土地买卖。
这样,土地急速集中,占有少量土地的小农加速丧失土地而破产,成为游离于土地之外的要素,被迫抛入市场,或受雇于大土地主,成为庄园中的佃客或租佃人,或卷入城市,成为手工业生产的后备军和补充人,这样又为庄园主和手工业主提供了再生产的前提,加速了大土地所有制的发生和成长。中唐以后,大土地庄园迅速形成,国家被迫采用不抑兼并、不立田制的措施,这表明大土地所有制的形成已成必然趋势,不可阻挡。在唐以前,商品经济也间有发展,土地兼并之势也很厉害,但始终未形成中唐以后的大土地所有制形式,国家利用政权的力量从宏观上能够进行有效地干预和调节,其原因就在于中唐以前的商品经济发展,无论从形式上还是从实质上看,还没有产生突破性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