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一章 厚赠

  白杆兵在浑河之战,以七千士卒,对抗数万鞑子,白杆兵斩杀鞑子数千人,敢在野战之中和鞑子血拼,白杆兵绝对是首屈一指的强兵。他们可以骄傲的说,不是败在了鞑子的手里,只是被消耗光了!
  不过令人遗憾,大明似乎对这支忠勇的劲旅没有多少关心,甚至连他们的战法战术都没有仔细的记载,只是归结为蛮人民风剽悍,不畏生死。但是指挥了这么长时间的战斗,顾振华非常清楚,凭着白杆兵的装备,能在野战之中抗衡鞑子,唯一可能的选择就是长枪方阵!
  换句话说,白杆兵已经找到了克制鞑子骑兵的最有效,最廉价措施。只是令人遗憾,大明的统治者只会把银子砸到了关宁铁骑身上,而把这支忠勇的部队抛在了一边。
  那些身材矮小灵活,手里只有一杆长枪的白杆兵,和鞑子的铁骑忘情的拼杀,燃烧着一股忠魂,满腔的热血。他们父子相传,兄弟上阵,为了大明的江山,流尽了鲜血。但是却落到要自筹粮食,自备战马的地步,这是一种何等的悲哀!
  正是出于对白杆兵的惋惜,顾振华这一次才格外的大方。
  “马公子,马姑娘,本王先拨给你们二百万两银子,其中一半用来分发军饷,一半用来抚恤历年捐躯士兵的家眷。至于军械方面,你们只要开口,凡是本王能提供的,绝不含糊!”
  马万春眼睛都直了,他突然伸出手指,狠狠的掐了一下大腿!
  真疼!
  不是做梦!
  “王爷,您是说二百万两银子,这,这也太多了!”
  “哈哈哈,哪有嫌弃军饷多的啊,你们为了朝廷效力几十年,战死疆场的勇士无计其数,朝廷亏欠你们啊!”
  马万春刚刚二十出头,一听这话,顿时眼泪就止不住的涌了出来。
  “王爷,说句掏心窝子的话,我们真的都觉得委屈。朝廷根本不在乎我们,军饷是最少的,军械也不发。为什么号称白杆兵,就是因为我们除了一条白杆,别的什么都用不起,没有铠甲,没有火器,杀敌全靠拿命来拼。结果论功行赏的时候,几乎都没有我们的份。浑河一战,我们浴血奋战,却被自己人暗算,数千先人全都战死。一直到了如今,白杆兵都未恢复昔日战力。奶奶年过七旬,还要领兵交战,又因为朝廷昏庸,惨败献贼之手。不是我们不想报国,是朝廷对不起我们啊!”
  马万春说的痛彻心扉,肝胆俱裂。顾振华也是忍不住摇头叹息,大明要是能铁板一块,哪怕用出十分之一的力量,鞑子也早就灰飞烟灭了!忠贞兵将不会使用,赏罚不清,也难怪一批软骨头会投降鞑子,一帮只会鼓弄唇舌的清流才是真正灭亡大明的罪魁,鞑子最好的助手!
  “马公子,往事已矣,本王绝不会亏待白杆兵,从今往后,白杆兵将士参照安**标准发放粮饷军械,另外本王准备把白杆兵殉国将士请入忠烈祠,享受四时祭奠!”
  “多谢王爷!”
  马万春扑通跪在了地上,冲着顾振华砰砰磕头。顾振华急忙把他搀扶起来。
  “马公子,以后四川之事还要多多仰仗你们,咱们还是先去看看军械吧,有什么需要的,你都提出来!”
  顾振华当即找来了夏守礼,他们一同到了军械仓库,让马万春挑选。进了仓库,马万春的眼睛就不够用了,他四处的看着。安**冷热兵器兼备,品种极多和质量精良,摸摸这个,看看那个,全都不错。
  当然马万春也知道武器要选最合适的,尤其是要弥补白杆兵的不足,白杆兵铠甲普遍缺乏,防御能力不成,另外缺少火器,也就没有了远程攻击能力,白杆兵守有余,攻不足。
  而且即便是打赢了,也很难扩大战果。马万春仔细挑选了一圈,最终他挑选出来三样东西,胸甲,手铳,虎蹲炮。
  “哈哈哈,不愧是将门虎子,看得就是准。”夏守礼笑道:“四川地形崎岖多山,长大的武器反而没有用处,马公子,这样吧,胸甲给你们拨三千副,手铳安**的骑兵也在扩编,暂时只能拨给你一千只,另外再加上两千杆自生火铳,至于虎蹲炮吗,两百门,你看如何?”
  这下子不光马万春傻眼了,就连一直老老实实跟在旁边的马嫣然都瞪圆了眼睛。
  “仓库里面也没有这么多啊,尤其是这种铠甲,完整的一块,全都是精铁,相比花费一定惊人,我们可还不起啊!”马嫣然吐着小舌头说道。
  顾振华微微一笑:“这种胸甲是仿效西夷的制式,用精铁在水力锻床上砸出来的。防护能力比起传统的甲胄要好,而且更加灵便,适合山地作战,的确适合白杆兵。至于钱的事情吗,说多了就伤感情了!”
  夏守礼也笑道:“马姑娘,这里只是展示而已,我们在南阳,归德等地都有大量的工厂,存货不少,一个半月之内,保证可以用船队送到四川,你们只管拿着就是了!”
  “小人代表祖母多谢中山王,多谢夏先生了!”
  马万春是欢天喜地,有了这些武器,还有二百万两银子,简直是超额完成任务,回去也好和奶奶交代了。
  马嫣然小眼珠乱转,她突然看到了在正面的架子上面摆着几把奇形怪状的宝剑。长度只有一尺出头,剑刃弯弯曲曲,如同蛇信一般,上面有着奇异的花纹,金色的剑柄上面还雕刻着种种图案。
  尤其是剑刃透着硕硕寒光,让人不寒而栗。
  “王爷,我听奶奶说上古的时候,有把著名的宝剑,叫鱼肠,是不是就是眼前这些啊?”
  顾振华微微一笑:“马姑娘,鱼肠古剑本王没见过,不过这几把宝剑应该不会比鱼肠剑差。”
  说着顾振华挑了一柄最小巧的,送到了马嫣然的面前。
  “马姑娘,你不妨猜猜,这柄宝剑出自哪里啊?”
  马嫣然接在了手里,仔细的端详,这柄宝剑虽然不足一尺,但是却透着摄人心魄的寒光,尤其是剑刃的部位,有着一连串的花纹,形如谷穗,丝毫毕现,唯美至极。而且最特殊的一点是剑刃上面还透着淡淡的芳香,闻了一下,就神清气爽。
  “王爷,我猜不出来,不过我从没见过这么精致的宝剑,说不定是宫中匠师的手艺,摆着好看而已!”
  “哈哈哈,马姑娘,这可不是摆设,你不妨拔一根头发试试。”
  马嫣然将信将疑,扯下了一根长长的青丝,放在了剑刃上面,轻轻一吹,顿时发丝分成了两段,飘飘荡荡的落了下去。
  “啊,竟然是吹毛利刃啊!”
  顾振华微微一笑:“马姑娘,这柄宝剑并非出自中原,而是来自海外南洋,听说是当地的土人用天外陨铁制成,其制造工艺极为精细,仅反复锤锻入火一道工序就要重复500次左右,刃上的夹层钢有600层之多。据史料记载,三国时期,魏太子曹丕爱剑,曾招楚越良匠为其打造百辟刀剑,也不过是在打造刃身时入火一百次。相比之下,也是相形见绌!”
  其实这柄宝剑就是后世大名鼎鼎的马来克力士剑,工艺的确如同顾振华所说,极为复杂,有南亚令兵器之王的美誉。
  这种宝剑广为人知是在荷兰人入侵之后,马来人就是利用这种精良的宝剑,劈断过荷兰人的枪管,震撼了西方。当时荷兰人纷纷以拥有一把克力士剑为荣,这种凶悍的冷兵器被大量带回欧洲展览。只是到了后世,克力士剑的工艺已经失传,只能凭借着仅有的一些藏品,来追想这种宝剑的锋芒。
  顾振华拥有的这几柄克力士剑可不是靠着抢来的,而是南洋的一个酋长亲手赠送的。沈廷扬曾经安排船队南下,探查商路,结果遇到了台风,这些人漂流到了一处不知名的海岸。和当地的土著相遇,正巧有一个土著酋长生病,当地巫师怎么跳大神都没用,结果被随船的军医救治了。
  酋长为了表示感谢,就送给了船队五柄宝剑。这些士兵修复了船只之后,一路回到了上海,就把宝剑交给了沈廷扬,沈廷扬又献给了顾振华。
  马嫣然一听这柄宝剑还有这么丰富的来历,也是吓了一跳。慌忙送到了顾振华的手里。
  “王爷,小女子失礼了,这么贵重的东西您还是收好吧,要是坏了我可赔不起!”
  马嫣然一面说着,一面拍着高挺的胸脯。
  “马姑娘,这柄宝剑虽然锋利,但是尺寸太小了,放在我手里也用不上,倒不如就送给姑娘吧,留着防身也好!”
  “啊,不行,不行,神兵利器,我怎么敢要啊!”
  马嫣然虽然这么说着,但是一双眼睛还是紧紧的盯在了宝剑上面,根本离不开了。
  “哈哈哈,马姑娘,东西再好,摆着也就没用了,你远路而来,我也该送点见面礼才是!”
  顾振华说着拿过了精巧的赤金剑鞘,塞到了马嫣然的手里。小姑娘也着实喜欢,红着脸点头收下了。
  一切都谈好之后,顾振华才送着兄妹离开。
  “王爷,您对他们未免有些太好了吧?这有点不像您的性格啊?”
  “老夏,你以为本王是吝啬的人吗?”
  夏守礼翻了翻白眼,心里说:“你就是!”
  顾振华摸了摸鼻子,用着意味深长的声音说道:“夏先生,实不相瞒,听他们说秦老夫人身体很不好啊!”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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