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23
“不对不对,这个动作不对,比起直刺,这个时候横劈要好得很多,在对方格挡住胸前位置的时候,可以攻击对方的腹部,下盘略低,横劈这样!”
“哈哈哈……”中年男人笑声爽朗,拍了拍他的头,“今天让你看的书看完了吗?”
“已经看完了,而且我还多背了一篇文章。你要抽背吗?”男孩晃了晃手里的木剑,语气里面满是骄矜。
“我抽背什么啊,我文化还没有你高呢,看了就好,那你可以再去看一点自己喜欢的书,或者是把你左手练一练。”
男孩眉目一压,语气有些希冀,“那我可以出去玩吗?我看电视上像我这个年纪的小孩都可以出去玩的,身边还都有好多的小伙伴。”
男人蹲下身子,怜惜一般地看着他,“不行哦,你和普通人不一样的。你还得长大一点才能出去,你要记得,你——”
男人还没有说出口的话,就被男孩沉声打断了,“要坚守公理,我的灵魂刻着忠诚、英勇、执着。我生来就带着荣誉,我此生沐浴荣光。”
男人目光欣慰,“记得就好,所以要听话一点。”
男孩点头,“我知道,我听话的。”
少年的谢景就是这么过来的,他的童年没有游戏机、没有玩具、没有同伴,有的只是一天比一天更要锋利的剑戟,他挥剑的动作越来越快,左手也越来越熟练,几乎和自己的右手没有什么区别。无聊时他会看书,男人有一个很大的书馆,里面放着很多书,直到他后来离开都没有看完。
他待的地方是空旷的,除了平时训练休息的房子,以及一块很大的坪地再无其他。他没有见过其他的人,也没有看到男人带别的人回来过。他几乎觉得这个地方与世隔绝。
直到后来他长大,被秘密送往津安,那是他记忆中第一次见到了别的人,第一次知道外面的世界是怎么样的。以往的时候,他只能在书本或者电视上面看到过。
刚开始的时候男人很少联系他,只是告诉他要保护好自己,也不会告诉他需要做什么,让他好好活着就行。
他知道这是一个计划,他负责卧底,所以可能会牺牲。不过没关系,他明白自己在走怎么样的一条路。
他遇见任霄是在地下拳场,那时候他已经在这个地方待了一年多了。每天都要面对各种各样的敌人,有时候谢景觉得日子挺无聊的,但是遇到能打的,他又觉得干劲十足。
不过大多数时候他们都不是他的对手。因为虽然这个地下拳场并不合法,但是分配对手的时候,都是按着年龄来的,不会让人觉得以大欺小了。
很多人跟这个地下拳场签了卖身契,如果不小心被打死了,那么会赔付一笔很可观的安置费,用以抚慰家人的心。当然了,他们也接杀人的悬赏令,那也是一笔不错的收入来源。
不过谢景不会,他不接悬赏令,也不和拳场签什么契约,因为他没有家人。就算有一天死在外面,也没有谁会给自己收尸,所以没有抚慰身后人的必要。可是死在外面也没有关系。毕竟那时候谢景是真的相信,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叫荣光。
他渐渐打出了名声,所以拳场的老板会专门请他来解决掉他这个年龄段的来踢馆的人,偶尔他也越级挑战一下,尽管这样做的风险就是随时可能被打死。而这些所带来的收入,已经足够支撑他在这所犯罪都市存活。他确实没有什么特别的兴趣爱好,不打拳的时候,会换上干净的衣服去图书馆看书,然后默默等着上面给自己发布指示。偶尔他也会钻小巷子,买很多的小零食吃。
这个在拳场上出手不留余地的少年,私底下却是一个喜欢吃小蛋糕和辣条的家伙,遇到特别喜欢的,他还会一口气买很多,吃完就满足的舔舔嘴唇,然后呼呼大睡一整天。
日子就这样算得上按部就班的过下去,那时候拳场来了一个很厉害的人,他的拳头向对手挥舞过去的时候,能够听到风声呼啦作响,失败者在地上哀嚎,他披着战袍看着台上的观众,满眼骄傲自得,就像是一个王者。他们称呼他为战神。
少年的谢景还够不到这个级别的拳手,他有时候也会坐在台下,看着战神赢得一场又一场的比赛,默默思量如果是自己遇上他,能不能打赢。
后来他接到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个任务,潜伏到津安当地一个帮派里面。而很幸运的是,少年谢景认识这个人。他每个月都会来拳场那么一两次,为自己挑选一些合适的保镖。
所以,他开始思考,怎么样才能让这个人注意到自己。而后,少年的谢景,注意到了那个打遍拳场无敌手的战神。
没人能够相信他能打赢战神,就连拳场的老板都不相信,毕竟他很喜欢这个能打的少年,他相信总有一天,他能比战神还要能打,可是这不会是现在。拳场老板这样劝他,“如果你是缺钱的话,我可以先借给你,没必要把自己的小命都搭上去,你还年轻,还有无限的可能。”
厚重的红色幕布后,观众的沸腾嘶吼震得人耳鼓发蒙。谢景一圈圈往自己的手心缠着绷带,虽然缠手会有一定的保护作用,抓握的时候也能更牢,但其实这会导致手掌十分不灵活的。不过这点他一般都是忽略不计的,毕竟缠手最大的作用就是还更装逼!
少年时的谢景神情不为所动,他站起身,活动活动脖颈,然后扭了扭手腕,挑眉说道,“最后一句话我赞同。”
——还年轻,还有无限的可能。
拳场老板不无遗憾地摇摇头,他只负责坐庄,有生意是好事。他见过很多拳手,辉煌一时退隐还乡的不是没有,但很少,这一行来钱挺快的,在这个城市,但凡有点能力的,挤破了头地巴巴往上赶着,打到最后,落了一生伤,赚的钱都还不够医药费的了。不过这也算是好的情况,有的甚至直接是运气不好,上了擂台就下不来了。
但是这个少年不同,他确实年轻,样子甚至看不出具体的年龄。他身上没有什么阴冷森寒的气质,很多时候看起来是温和散漫的,充满着年轻人的慵懒和朝气。拳场里面打下手的和他混熟了,都说他是个古灵精怪的家伙,说起来话一套一套的,能让人又气又没办法反驳。
他似乎很缺钱,但似乎也不缺。因为有时,他可以猛到接连一个星期都在打拳。但是也可以闲到一个月都见不到他的身影。比起毒舌,搞不清属性,他也有可爱的一面,会请他们喝很贵的酒,和拳场的服务员玩幼稚的小游戏,猜石头剪刀布,输了还免费给他们休闲区的客人表演徒手劈木板。
所有人都说他挺好相处的,但是拳场老板总觉得他内心深处似乎藏着某些不为人知的东西。总之不是一个很能看懂的家伙,
“当——”擂台金钟一敲,台下尖利的嘘声跟喝彩轰然响起,一圈一圈仿若以擂台为中心如同浪潮一般席卷而来。裁判退到一旁,战神猛然甩掉披风,不屑地上下打量着自己的对手,“奶娃娃一个,回家吃奶去吧!”
少年谢景只是心想,对待自己的敌人如此轻蔑,如果不是有足够的实力可以支撑自己狂妄,那就是大言不惭了。他一向觉得自己是前者。
谢景吐了吐舌头,做了一个鬼脸,“那输了不要哭得找妈妈哦。”极尽猖狂。
“上!上!打他!”
“战神上啊,打死他!”
这个地方就是这样,没有人觉得他这个年纪的人站在这个台上,既异样又可悲,他们只信奉弱肉强食,输家就该挨打,就该受到唾弃。
战神勾了勾唇角,扬起一个轻蔑的笑意,如闪电般蹿了上去。
谢景抬起眼睛,眸光雪亮,刹那间所有喧嚣嘈杂的人声如同浪潮一般唰然退去,他周身气息一凝。
一般正规拳场比赛讲究规则,但在这里没有人讲这些东西,耍阴招,身上藏着武器都没有关系,也不会有所谓的中场休息,不打到对手认输,或者爬不起来,那就往死里打。
“唰——”男人挥拳过来的时候,带着劲风,谢景弯腰,下腰躲过,劲风贴面而过。大概男人没想到他能躲过,迅速反应过来,然后抬脚狠跺过去。
“咚!”地一声,如果是木质的地板,估计得当场四分五裂。
谢景侧身堪堪躲过那一脚,然后抬手绞住了男人的手腕,用力反拧。关节错位的痛感让男人嚎叫一声,然后一把揪住了谢景的肩膀,将他整个人当空抡起!
紧接着扭身就是一个过肩摔,谢景背部撞在地板上,发出沉闷的声响,他霎时只感觉五脏六腑全错了位,喉头一阵腥甜。
可是这个时候,他脑海里冒出来的第一个想法就是——和体型相差太多的人打架,建议直接拼刀要不就动枪。
男人紧握拳头就要砸过来,谢景手臂青筋突然暴起,脚下骤然发力,狠扫对方踝骨。男人被巨力打得踉跄了几步。所有动作都在眨眼间发生,谢景一个漂亮的鲤鱼打挺,站起身来,猛然扭住了对手肩颈,用力就来了一个背后摔,这一击可比刚刚谢景摔在地上的响动大得多了。
谢景笑了笑,“别以为就你会摔!”
男人怒吼一声,猛然抬手朝谢景掐了过来,直逼他的咽喉,如果换做是个普通人,被这样一掐,估计当场就能就义了。痛感让谢景神经敏锐一跳,只觉得身体都像是要烧起来一样。他双手成十字型架住男人的手臂,翻身一扭,只听得,“咔擦!”一声。脱臼声清脆响起。
男人脑子一炸——
紧接着谢景干净利落将对手咣当绊倒在地,但是他并没有紧跟攻击,反而等男人慢慢翻爬起身。
“要知道——”他眯起眼睛,瞳孔深处闪烁出了血色的寒光,谢景缓缓地活动颈肩,肌肉寸寸暴起,强悍的筋骨发出了爆裂声,他慢慢勾起了唇角,“我可是连一半的力都没有用。”
男人眉心狠狠一跳,看他就像是看怪物一般。
最后一字没落地,他已经提脚冲了上去。
男人恍然回神,但到底迟了半秒——随即被当胸一记重踹,身体飞出去砸上了铁质的护栏。喷出满口血。
“喂!”场上意气风发的少年朝裁判扬了扬下巴,“可以了吧?”
当然可以了,男人的一只手已经废了,如果再打下去,只会是得不偿失,不如及时收手来得好,起码以后将养将养,还能照样出来做事。
他们这一行的,输了没什么,人生中总会遇到那么一两个看不透也无法打赢的对手,能从台上走下来,就不算输得彻底。这一点男人觉得自己没有这个年轻的对手有气量,他面对自己的对手一向很小气,如果自己打赢了,非得把对方揍到走不动路为止。
他知道这个一脸盎然朝气的对手说得是实话,他确实留有余力,否则刚刚他踹过来的时候,直接上来补几拳或者几脚,他可能现在直接都歇菜了。
观众场上寂静一刹,瞬间四面八方的欢呼一阵高过一阵,渐渐化作扭曲变调的背景音。
金钟猛然敲响,裁判刚要冲上来举起他的手,谢景就直接摆摆手,“不搞这些虚的了,晚上我请喝酒。”他和这个裁判也挺熟的,然后兀自往擂台后走去。眼角余光一扫——
台下那个穿着高级定制西服,与周围的妖魔鬼怪魑魅魍魉全然不同的男子正望向他,衬着天顶的彩灯,眸光熠熠生辉。
很好,谢景瞳孔略微压紧,成功一半了。
一穿过黑黝黝的长廊,周围员工都捧场应是,恭维声不绝于耳。
谢景满心想的是,自己这样的和普通人打架,本来就是占便宜了,仔细一想,还感觉挺愧疚的了。他在换衣服,系好鞋带一抬头,有人站在他的面前——
“你叫什么名字?”
“……”
“你叫什么名字?”那个穿着整齐西服,戴着手套,杵着顶端镶嵌珠宝的铁杖的充满绅士气息的男人再次重复一遍。
“没有名字。”
“没有名字?我看你身手不错,要不然以后就跟着我了,就叫你怀歌怎么样?我给你取的名字,你要记好了。”
男人大笑,“怎么,你是不喜欢这个名字?还是不想跟着我?”
“没有,是很好听的名字。”
“你身手不错,男人想要的东西不是靠智谋就要靠拳头,对于人生所有值得缅怀的过往,即使日后回想起来,还是可以像战歌一样轰轰烈烈响彻天地。”
“谢谢老板。”
那不是任霄第一次去地下拳场,但却是第一次遇见他,他取名为怀歌的少年。那一年怀歌十四岁。
少年人看起来骨骼削瘦,但是不妨碍他的背脊如剑戟一般锋利。他模样俊秀,足够掩盖他所有的累累伤痕,完全可以成为他能带出去的很有面子的存在。
跟在任霄身边其实是挺舒服的一件事的,他对自己的手下从来不吝惜吃穿用度,闲暇时分也会让他们自己出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但大多数时候已经改名的怀歌是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做的。
这里不缺吃的,小甜点也有,他有时候感觉自己都要堕落了。不过任霄会允许他买书来看,尽管这在他的手底下是很奇葩的一件事。任霄手底下好多马仔基本上大字都不认识几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