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于南也过来帮忙拉于林:“二哥,你怎么受的伤?”
  兄弟三人抱在一起,于路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他本来以为弟弟被判了无期徒刑,如果表现好,一二十年也就出来了,后来听说他是因为做卧底避难去了,好不容易松口气,结果回来却是这副千疮百孔的模样,他倒真宁愿他去坐牢了。
  于路艰难地将悲伤吞咽进肚里,抓住于林的胳膊,抬头仔细看他的脸,发现他的脸上有着明显烫伤的痕迹,因为做过移植手术,所以脸上表情显得非常僵硬不自然,从衬衫衣领上还能看得见脖子上的狰狞伤疤,于路的心被狠狠揪住了:“你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烧伤还是烫伤?”
  于林一向是个脾气倔强的人,自打他记事起,就再没有流过眼泪,此刻眼眶却是湿润的,他抬起右手抹了一把眼睛:“烧伤。”
  “你这些年都去了哪里?怎么搞成这样了?”于路看着弟弟,喉头肿胀得难受。
  一个女声插话进来:“于林是为了救我们,才烧成这样的。”这个女人一口浓重的北方腔。
  于路扭头一看,发现跟于林一起来的,还有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男人穿着警服,应该是名警察,女人二十多岁的样子,瘦高个子,相貌普通,眼睛里透露出善良和真诚,让人觉得可亲。
  那名警察说:“非常对不起,我们当时安排于林到外地去避风头,刚到那边不久,就遇上了一场火灾,于林为了救人,自己被烧伤了,腿伤也是那时候留下的。这几年大家一直都在竭尽全力为他治疗,至今没有痊愈。”
  于路看着弟弟的左手,手背上伤痕累累,看着就令人揪心,他咬紧了牙关一言不发,海轩走过来:“不要在院子里站着了,太晒了。阿林的腿不方便,进屋坐着说吧。”
  于路点一下头,对于林说:“进屋吧。”
  于林伸手,年轻女人很自然地将他的拐杖递了上来,然后跟在他身后,陪着他一步一步地进了屋,屋子里正在吃饭的人也全都不吃了,大家都站在门口看着于林几个人,大多脸上神色都有些吃惊意外,只有于冰,看着于林的样子有些怕,躲在小姑身后偷偷地打量。
  于林进了屋,环视了一下屋子里的人,很多人他都不认识,房子也是全然陌生的,这真的是大哥的家吗?于路招呼陪同来的两个人也一起坐:“你们这么早,吃早饭了吗?”
  于林说:“我们已经吃了。大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严华警官,这个是方苗,这些年多亏他们他照顾我。严大哥,方苗,这个是我大哥于路,这是我弟弟于南。”他又看了看其他的人,把目光投向于媛姐妹俩,“是阿媛和阿丹妹妹吗?”
  于媛和于丹都点点头:“是的。二哥,欢迎你回来。”
  于林扯了一个不太自然的笑容:“你们两个都长好大了,二哥都认不出来了。”于林把目光投向于冰,于冰也正偷偷地打量着他,这下四目相对,小家伙赶紧把目光避开了,于林努力展露出来的笑容他也没看见,可能没看见更好,不熟悉于林的人,会不太分得清他的表情,有时候笑着更像是在哭。
  于路一直都在关注弟弟的表情,顿觉无比心酸,他不等于林开口,便拉过于冰说:“阿林,这是阿冰。张灵把他送到我这儿,说是你的儿子,一直都是我带着。”
  于林用力点头:“我知道,听说过,谢谢大哥,你带得很好。”
  于路在于冰耳边小声地说:“阿冰,这是爸爸,爸爸回来了,叫爸爸。”
  于冰看着那个有点吓人的陌生人,赶紧将眼睛埋在于路腿上,不敢看于林。于林自嘲地笑:“我这样子,把他吓着了。”语气不无苦涩。
  于路说:“他跟你不熟,等熟悉就好了。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个是海轩,我的合伙人,一起开饭店的,你可以叫他海哥。这是金老,我的师父,我跟他学做菜。这两个是阿勇和阿泰,家里最近不太太平,请他们过来帮忙照顾大家安全的。”
  于林一一点头打招呼。
  于路说:“师父,你们继续去吃早饭吧。”
  金老点点头,走到桌边去了,两个保镖也去了,弟弟妹妹看着于路和于林,没有动,于冰更是抱着于路的大腿,于路将于冰从腿上摘下来:“阿媛,带侄儿去吃早饭。”
  大家都走了,剩下于路、海轩、于南以及于林三个,于路对于南说:“阿南,你去下几碗馄饨给二哥和客人。给你二哥下猪肉馅,不要海鲜。”
  于南点头:“好。”
  于路和海轩坐下来,于路跟于林解释说:“我去年到县城来开店之后,就从家里搬出来了,你没回家吧?”
  于林摇头:“我听说你们搬到这里来了,就直接到这边来了。”这房子好得出乎他的意料,他看见的时候,还不相信这是他哥的房子。
  “这房子是我和海轩合买的,大家都住在一起。你回来就不走了吧?”于路问弟弟。
  于林扭头看了一眼方苗:“我可能还要回h市。”
  海轩说:“h市是个小地方,你现在的治疗还没有结束吧,留下来治好伤再说吧。”
  于路忙点头附和:“对,留下来治病。”
  于林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哥,你帮我还了高利贷的钱?”
  于路看着海轩:“多亏了阿海帮忙,光靠我自己只能还一点利息。现在爸爸的债也都还了,家里什么负担也没有了,你可以安心了。”
  “对不起哥,我给你添麻烦了。还让你帮我照顾孩子。”于林低着头,不敢看于路。
  于路摆摆手:“不提那些,都过来了。当时他们告诉我说你去坐牢了,真把我给气死了。你你这些年到底干嘛去了,怎么会去做卧底呢?”
  于林看了一眼于路,开始述说:“我那时候被传销组织骗了,说邀请我一起创办公司,每人出资多少,就能做股东,发大财,我头脑发热,就借了高利贷入股。结果传销组织很快被举报了,其实举报的不是别人,恰好是那个传销组织的老大,他卷了大家的钱跑路了。因为这个事我被你打了一顿,我不甘心被骗,又回去找那个家伙要钱,结果钱没要回来,反而被他的人打得半死,被一个过路的人救了,那个人叫谢拓,我当时不知道他是个警察。”
  于林说到这里,声音低了下去:“谢警官人非常好,他帮我付了医药费,又收留我在他家住。但是没过多久,谢警官就失踪了。我到处也找不到他人,后来严华警官找到了我,他告诉我,谢拓是个卧底警察,刚潜入一个贩毒集团,就被对方发现并且杀害了。”
  严华接过了话头:“是的,谢拓是我的同事,非常优秀,但是却殉职了,牺牲的时候才23岁,刚从学校毕业。当时组织上准备派我卧底,我在跟张保富父子接触的时候遇到了于林,为了让他不暴露我的身份,我跟他说了我正在执行任务,让他为我的身份保密。于林听说这件事,主动提出替我卧底,因为他正好认识张保富的女儿张灵。”
  于林说:“张灵是我还在搞传销的时候认识的,她被几个喝了酒的小流氓调戏,我帮了她一把,后来她就一直找我玩。我当时并不知道她家里是做什么的,只知道她家境不错。后来她发现我失业了,就一个劲地劝我去她家做事,他们表面上还开了一个食品加工厂。我再次碰到严大哥后,便答应了张灵的邀请,开始做起了卧底。”
  海轩看着于林:“你不知道卧底要是被发现了,就是死路一条?”
  于林点头:“我知道。但是谢警官那么好的人,我还没来得及报答他,就被那些坏人给害死了,我要给他报仇。”
  严华补充说:“谢拓不是第一个牺牲的警察,之前已经有两个卧底的同事失踪了。于林知道这件事,才执意要帮我们。”
  “我的条件明显更有利,张保富只有张灵一个女儿,还非常宠爱她,有她帮我作掩护,我比其他人去卧底更安全。”于林说。
  于路知道弟弟从小就逞强,有着严重的英雄主义情怀,从小到大,最爱做的事就是锄强扶弱,正义感非常强,所以当初听说他去制毒的时候,他完全无法置信,也许他天真了一些,急功近利了些,但是这种事他怎么可能会去做?
  于路说:“张灵前一阵子还来找我们了,她想把于冰要回去。”
  于林沉默了一下:“她来过吗?”
  “张灵她也参与贩毒制毒吗?”于路问他。
  于林摇了摇头:“没有,她可能也知道些什么,但是她自己并没有参与其中。大哥,对不起,我并不知道张灵怀孕的事,也不知道她生了个儿子送给你抚养了。我是后来才知道的,我知道你过得很不容易,帮我带孩子还要帮我还债,可是我什么忙也帮不上。”他说着将脸埋在手心里。
  于路看着弟弟左手背上狰狞的伤疤,心就忍不住抽痛,不忍直视。
  严华说:“对不起,虽然我也很想帮你一把,但是于林那边的治疗费非常多。我们局里帮助解决了前期的基本治疗费用,但是后期的康复训练,包括整容、植皮,都得他们自己掏钱,我也尽我的能力帮他一点,所以就顾不上你这边了。”
  于路点点头:“我理解。谢谢严警官一直照顾阿林。”
  严华脸上倒是显出歉疚的神色:“说起来,是我们欠于林太多了。如果不是帮助我们,他也就不用去h市,也就不会碰到那场大火。”
  于林打断他:“严大哥,你别说了,这一切也许都是命中注定的,如果我不去h市,阿苗一家可能已经遭遇不测了,我现在这样子,我并不后悔,也不怪任何人。我就是觉得对不起大哥,让他们担心,还连累他们被人报复,幸亏大哥没事,否则我死多少回都不够。”
  海轩非常严厉说:“你要伸张正义,这点没有错,但是你应该在最大程度上保护家人的安全,不应该暴露你自己的底细。就这件事,我认为你做得太欠考虑了,把自己的弱点完全暴露给了对方,也陷家人于危险之中,所以我不能认同。”
  于林低着头:“对不起,大哥,对不起。”
  严华说:“这件事当时确实有些仓促,于林的身份没有提前处理。于林的卧底身份一直都是保密的,没想到最后会被暴露,这一点出乎所有人的预料。其实也不完全算暴露,于林在b城监狱待了半年就离开了,有个犯人从b城监狱出来,张灵去打听于林的消息,对方说没有见到过于林,于林卧底的事张骏是全凭猜测的,而且谁也没想到他会这么疯狂。”
  于路倒吸了一口凉气:“他只是猜测于林可能是卧底,然后来报复我们?”
  “根据张骏的供词,是这样的。”严华点头。
  这种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人的做派,难道就是黑社会的做派?
  严华叹了口气说:“所幸你们都没有出事,也所幸那桩案子已经破了,于林立了功,政府会给他奖励,后期的医疗费我们也会尽力为他争取。”
  于南端着做好的馄饨过来了,于路帮着一起放到桌上:“这是我自己做的,大家都吃点吧。阿林好多年没吃过家里的饭了。”
  于南说:“我帮大哥和海哥的也端过来吧,大家一起吃?”
  海轩说:“我来,你自己吃。”
  于林他们其实并没有吃早饭,回到这个家的那一刻起,他就觉得自己是个打扰别人生活的陌生人,为了不麻烦主人,所以他说下已经吃了早饭的话。一进屋子,他们就闻到满屋子的食物浓香了,大家都在津津有味地吃着早饭,他们几个则只能强忍住胃肠蠕动的感觉,幸好于路心细,还让于南给他们准备了早餐,否则回到家第一顿就要饿肚子了。
  于林用勺子舀着一个馄饨,放到嘴边,不知怎么就特别想哭。于路在一旁说:“赶紧尝尝你哥的手艺,看是不是长进许多了。”
  于林说:“我还没吃过哥做的馄饨。”
  “哦,对,以前我还不大会做吃的,都是这两年学的。我学了很多你不知道的手艺,你留在家里,想吃什么我都可以给你做出来。”于路说。
  于林抬头看他哥一眼,吃下第一口馄饨,于路的手艺比他离开时好太多了,他轻轻说了一声:“好吃。”
  于路脸上露出笑容:“好吃就多吃点,我包了不少。”
  海轩将于路的馄饨端过来:“你自己也吃吧。”
  于南端着他的碗来到茶几边坐下:“二哥,你不知道,这两年大哥的进步特别大,都快赶上海哥了,海哥是y菜十大名厨,就前不久评上的。我们家开了个饭店,叫海霸王,每天生意火爆得不行,客人吃饭还要排队等。”
  于路点头说:“是的,中午到店里去看看吧,顺便在那边吃饭。对了,阿南已经考上大学了,今天就要去学校报到了。”
  于南高兴地说:“昨晚上我还在和大哥说二哥什么时候回来,我们全家团聚一下才好,二哥你一定听到我的心声了,所以今天一早就回来了。”
  于林看着兄长和弟弟,他们都有出息了,他不在的这些年,大家都在进步,只有他不仅没有进步,还在拖累大家,如果当初不那么急功近利,怎么会有后来这些事,和哥哥弟弟们一起踏踏实实奋斗,日子也会变得异常美好吧。想到这点,于林沮丧得无以复加。
  严华和方苗都没说话,只是默默地吃着馄饨,于路包的馄饨皮薄馅鲜,汤汁鲜美浓郁,叫人一吃就停不下来。
  方苗吃完馄饨,喝完汤,发现于林低头看着碗里的馄饨不动了,便小声地问:“是不是哪里又不舒服了?”
  于林摇摇头:“没有。”
  于路去拿方苗的碗:“吃完了吗?厨房里还有,我去给你盛。”
  方苗连忙挡住他的手:“不用了,我已经吃饱了,谢谢大哥。”
  于林将自己碗里的馄饨舀了几个放到方苗碗里:“我吃不了这么多,你帮我吃点。”
  于路看着弟弟和方苗,他带了这个女人回来,关系应该是非常亲密的了。果然,于林说:“哥,我这次回来,是打算和阿苗结婚的。”
  方苗低着头,默默吃于林分给她的馄饨,脸上渐渐浮上了红云。
  于路用力点头:“好啊。恭喜你们!方苗,我就直接叫你的名字了,我弟弟的情况,你比我更了解,以后跟着他,可能要受委屈。你都想好了?”
  方苗点头:“大哥,我都想好了。我了解于林的为人,他不会让我受委屈的。我会照顾好他的,你就放心好了。”
  于路听着这女孩的话,不由得点了点头,他跟方苗不熟,也不了解于林的身体状况,但是有个女人在于林这种情况下还愿意不离不弃,对不幸的于林来说,又是万分幸运的:“那我就太感谢你了。现在家里的条件也好些了,有什么困难,可以直接跟我说。阿冰的话,就跟着我吧,我带了他这么多年,也亲了,还是我来照顾。”
  于林终于吃完馄饨,将勺子放下了,方苗扯了一张抽纸给他,他拿过去擦了:“谢谢大哥,谢谢。”
  “一家人,不说谢。你活得好好的,比什么都重要。”于路说。
  海轩说:“不要跟你哥见外,我们有能力,会竭尽全力替你治好病,不要有太大的心理负担。”
  于林终于把目光看向海轩,他意识到海轩可能不单单是他哥的合作伙伴,可能是更亲密的朋友。海轩看着于林的眼睛,善意地一笑:“阿林,我听你哥说起你很多回,你也可以把我当哥。”
  于林点了点头:“谢谢!”
  那边大家都吃完了早饭,因为有客人在这边,大家都坐在餐桌前没过来,连于冰都没蹭到于路身边来。于路将碗筷收了:“严警官还不急着回去吧,也在这边玩两天。”
  严华说:“不能玩了,我的任务就是送于林回来,人已经送到了,我也该回去了,还有工作要忙。”
  于路说:“好歹吃了午饭再回去吧。”
  “中午出发太热了,我的车空调不太好使,所以今天一大早就起来赶路了。现在任务也完成了,我该走了,感谢你们的馄饨,味道真是特别好。”严华说着站了起来,“于林,回到家了,好好休息一下,自己家里,不要这么拘谨,都是你的亲人。”
  于林点了点头:“我知道了,严大哥,谢谢。我送送你。”说着就要拿拐杖。
  “别送了,你行动不便。回头我再联系你,治疗费用我一定会替你争取的。”严华拍拍于林的肩。
  于路起身,将严华送到门外:“严警官,我发现阿林的性格变了很多,是不是因为受伤的缘故?”
  严华叹气说:“是的,这些年他受伤,承受着巨大的痛苦,又担心你们,心理压力也很大,性格变得不像以前那样乐观开朗。可能需要时间慢慢去恢复,希望你们给予更多的关爱和理解。”
  于路点头:“好的,我知道了,谢谢你,严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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