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赵乐乐拼命地忍住了去啃两口小金人的冲动。
她看着夏初,淡定地开口:“我觉得可以考虑……你觉得呢?”
毕竟有外人在场,虽然很激动,但是还是要保持稳重,端着老板的气势。
周奎这下明白了,做主的还是这个小职员,不过这样他就放心了。
毕竟这么优渥的条件,没理由不动心。
一百万可不是小数目,尤其对普通职员来说。
他都觉得不可思议,不过转念一想,这点钱对于举办婚礼的人来说,也就是九牛一毛。
再来之前,他本来还觉得完全不可理喻,不过这会儿这站在里,亲眼看到了那堵花墙,哪怕是自认为没有什么浪漫细胞,也觉得很有视觉冲击力。
就是忍不住驻足去用视线细细描绘。
好像突然也能理解,花这种美却无用的东西,为什么会让人产生向往。
夏初认真的想了下,才郑重地开口:“谢谢你的邀请,不过真的很抱歉,我不能答应。”
这句话一说出来,店里所有人都看了过来。
什么?拒绝?
周奎开口问:“为什么啊?”
他有想过,对方会再和他商量价钱,这都不是事情,毕竟雇主不缺钱,但没有他想过会这么干脆的回绝。
夏初说:“婚礼对新人来说很重要,我没有信息胜任,很荣幸能够收到邀请,只能表示抱歉。”
她倒是能做好,但是需要花很多心思去准备,要和新娘沟通细节,和酒店协商各种问题。
大量精力的投入,可能遇到的种种困难。
夏初设想了一下,其实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这钱不好拿。
周奎又劝了会儿,见对方不松口,今天时间又这么晚了,只说让人好好再考虑下,有要求都可以提出来。
这才失望地走了。
等人离开后,赵乐乐开口问:“为什么不答应,报酬这么高,其实可以试一试。”
夏初摇了摇头:“ 漫画交稿不久,新店开业又忙,临近期末我也要去画室报道,不然这么久缺课,也说不过去。
顿了下又说:“虽然说时间能挤出来,接下这个活对我来说会很吃力,还是慢慢来吧”
一口吃不成胖子。
赵乐乐听人分析完,更觉得夏初相当理智。
在既得利益面前,能深思熟虑之后把推掉,这点很难得。
赵乐乐是知道夏初在画漫画,毕竟前段时间赶稿,地方基本除新店监工就是在家里。
这人好像对画画好像有种执着。
不过赵乐乐不知道夏初的笔名,好吧,她曾经按照夏初在微博上的条漫画风,在那些畅销类漫画找了下。
没找到可以怀疑的对象……
她心想也许在微博受欢迎,在漫画界会有稍微排斥吧,不过也无所谓,夏初自己喜欢。
自己有成就感比较重要。
——
才转过角,周奎拿出手机,翻到了号码拨了过去。
雇主说过,结果无论如何,要第一时间知道。
“余小姐,对方不答应,不过我会试着再协调的,只是难度不小,我不保证能成功,其实还是个挺年轻的小姑娘。”
余睿有些意外,转念一想,高人总是有些脾气的,其实很正常,“小姑娘?这倒是让我很意外,是对酬劳不满意吗?”
周奎说:“不是,对方推脱自己做不好,她是那家店的店员,居然会拒绝,我也很意外啊。”
余睿说:“店员?这样吧,明天我亲自去见人一趟。”
一个店员有这样的插花造诣,倒是让人意外,高手在民间吗?
看来,她更得亲自去走一趟了。
没办法啊,她就是喜欢那一面花墙。
———
夏初关了店,从商场走出来已经十一点半了。
这个点公交已经停运了,夏初打了车,还在半路,手机铃声就响了起来。
沈舒媛每周都和夏初通两次电话,夏初每个月都会回去吃几次饭。
声音从听筒里传了出来。
“夏夏,你还没有睡吗?”
“我马上就睡了。”夏初说完,那边就沉默了起来,她想了下又问:“妈妈,你有什么事情吗?”
一般来说,两个人通话时间都是九点以前。
“没什么事,对了,夏夏,你李阿姨结婚了,你对她还有印象吗?”
夏初不动声色的说:“我还记得她,以前住在我们楼下,前年搬走了,她是再婚了吗?”
学画画的人,大多观察力要更仔细,夏初已经察觉到对方今天的不对劲,只是没有点破。
沈舒媛说:“是啊,你……怎么看?”
夏初说:“我觉得很好啊,妈妈你比李阿姨还小几岁吧,如果你再婚我也会同意,只要对方和你相处得好。”
顿了下,又郑重其事地说:“我希望你能过得开心和幸福,这比一切都重要。”
沈舒媛怔了几秒,笑着开口又说:“你怎么说到我这儿了,你要注意身体,不要学习太疲惫了。”
两个人又说了几句,沈舒媛才挂了电话。
她想到了刚才女儿的话,觉得很感动。
夏初从小就听话,这半年来更是懂事,基本不要她操心,反倒是她一直觉得,是不是她这个当母亲的不够称职。
她本来是想试探下对方态度,没想到夏初说出那么一番话。
再等等吧,高三就紧要的关头……至少要等夏初上了大学。
———
夏初看着手机,若有所思,她妈妈是个心思很单纯的人,这一通电话,难道是有了心仪的人。
明明还要再过一年才遇到那位,难道真的是蝴蝶效应,很多事情,不知不觉都变得不同了,她母亲认识了其他人?
毕竟她就提前那么多天遇见陈今风。
夏初突然有些困惑了,如果没有后来的那段婚约,她是不是就和杜审言没有任何关系?那她母亲会嫁给怎么样的一个人?
夏初回到家,一一感谢了今天开业送花篮的人。
其实大多数网友,现实生活中也就是陈今风了。
她编辑短信发了过去。
夏初:我受到了你的花篮,谢谢。
陈今风看到短信,心情不错了五分后,淡定的回复了一个:嗯。
他拿着手机看着屏幕,十分钟了,对方没有再发过来信息。
他嘴角往上的弧度消失了。
这就不说了?这感谢太敷衍了吧!没有一点诚意!
才一个“嗯”真不划算,早知道就发“为什么要感谢我?”或者是其他的什么。
夏初躺在床上,一直到早上五点才睡着,八点就又起床了。
也不觉得多困乏,镜子里的人只是眼圈下只有点点的淡青,她不由感慨,年轻果然好。
夏初去了店里,今天的人比开业还多。
九点半,队伍已经蜿蜒出了商场,十分得壮观。
店里还派了两个人去维护次序。
在轮番的网络红人推荐热度没有下去之前,这家店又靠着花墙和清新的装修狠刷了一次存在感,短期之内很难被人忘记了。
“喝茶”气势傲然地屹立在众人打量和交谈之下。不到半年这已经是三家店,同样的需要排队。
高调不止。
夏初被人通知有人找,洗了手从后厨走了出来,“小姐,是你找我吗?”
余睿盯着花墙看了五分钟,一直到对方出来,她收回视线,摘下了墨镜,笑着伸出手。
“你好,我叫余睿,昨天晚上有位酒店经理因为一场婚礼找过你,我是婚礼新娘,冒昧打扰。”
她虽然有心理准备,但是眼前的人比她想得还年轻。
和她印象中那些插画大师不太一样。
夏初握上了对方的手:“你好余小姐,你想喝点什么?不如坐下来聊吧。”
余睿笑了下:“也好,我对你们店的饮料慕名很久了,那就谢谢招待了。”
她本来还想怎么说服人,现在看起来不是难打交道的人,稍稍的放下了心来。
夏初离开了五分钟,然后把两杯饮料端了过来。
余睿说:“我来的目的你应该知道,我想让你重新考虑,我很有诚意的。”
夏初说:“可以啊,我答应你。”
余睿一脸意外,有些没有反应过来,这就答应了?
她准备好劝服对方话都没机会说出口了?
看着对方满脸的疑惑,夏初笑了下说:“你是不是觉得我答应的太快,很意外?”
“是有些。”其实是很多。
夏初说:“大概是我和余小姐一见如故吧,所以才愿意接下来。”
夏初认识这位客人。
在那个小圈子里,余睿是唯一刚大学毕业就结婚的人,不过对方婚后也很幸福。
没想到这次,竟然遇上的是余睿的婚礼,夏初也很诧异,这么一想有时候世界还真的很小。
余睿先是一怔,大笑了起来:“既然你喜欢我,那我也喜欢你,不要叫我余小姐,叫我余睿吧,那么我的婚礼就拜托你了。”
倒是个爽快的性子。
夏初说:“这样吧,不如余小姐和我说说,你和你未婚夫是怎么认识的吧。”
余睿有些意外:“说这些吗?”
夏初笑了下:“这样才能量身定制啊。”
余睿不懂这些,却对人莫名放心,她点了下头:“那好吧,我和他是在旅游认识的,在一个海岛上……”
连个人聊了3个小时,余睿现在倒是真的有和对方一见如故的感觉。
怎么说,就是很投缘,像是认识了很多年的朋友,聊什么都上路。
那种感觉很舒服,让她很有倾诉欲,她想,或许可以说一天也不累。
如果不是她下午还有事情。
余睿站了起来:“那我今天先走了,对了,后天我和朋友有个聚会,你一定要来,我到时候打电话给你,必须得来啊!”
夏初点了下头,“那我们到时候见,我送你一个礼物,预祝你新婚快乐。”
余睿笑了下:“不用那么客气,你人来就可以了。”
夏初说:“我送你一束花。”
———
余睿的婚礼分为国内和国外两场,先在国内办一场中式,宴请两家宾客。
等到明年四月,再去两个人认识的海岛补办一场大的婚礼,把所有朋友都叫过去,玩上三天。
小情侣商量好明天去领证,今天是单身的最后一天,把所有的朋友都召集起来。
开一场告别单身的派对。
陈今风和杜审言在一边说话,陈今风刚下飞机没多久,正想着等宴会结束,要去见见夏初。
杜审言看着即将结婚的情侣,开口说:“我还是觉得意外,余睿这么早就结婚。”
陈今风说:“我觉得挺好的。”
杜审言看着人,说:“这话从你嘴里说出来,你这是怎么回事?”
陈今风说:“时候到了,遇到对的人就可以结婚。”
杜审言用审视的眼光打量着人:“我看,你这是有状况了啊,快说怎么回事。”
他还没来得及盘问人,那边就有了动静。
余睿大声的说:“我今天有一个好朋友要来,你们要对她热情一点!”
“美女吗?”
“单身么?”
“单身的美女么?”
一群人起哄。
余睿笑着说:“大美女,不过你们给我省心点,人家是正经姑娘。”
“我们哪里不正经。”
“我就喜欢正经姑娘,配纯洁的我刚好。”
“滚一边去。”余睿笑骂了几句,这次又说:“人来了,我去开门。”
“这么大的架势,我要去看看。”
“我也去看正经美女。”
七八个人浩浩荡荡的跟了过去。
门被打开,站外面的人穿着一件深色羽绒服,皮肤很白,眼睛很漂亮。
夏初把捧着花往前一递:“这是我给你的见面礼,新婚快乐。”
余睿看到花,下一秒就怔住了。
她想到了她和未婚夫的第一次相遇。
下着雨的海岛,两个人一见如故,约着去看电影,看完电影出来,在路边买的新鲜的莲雾来吃。
海岛的水果很多,红色的莲雾算是顶漂亮,那种红她一直记得。
今天看到这一束花的刹那,她就想到了那天。
酷似莲雾的龙船花,溪荪鸢尾是大海的颜色,荷叶便是两个人在伞下漫步的意境。
最后点缀一朵黑玫瑰,烘托电影院气氛。
一切都恰如其分。
余睿怔了下,眼眶泛着泪接过花,回头抱了下自己未婚夫说:“人生若如初见。”
她再次捕捉到了当初的那刻心动。
这是最好的新婚礼物,没有之一。
这一束花,也只有两个当事人看懂了,其他人一脸懵逼。只觉得这人太厉害了吧,一束花能让女中豪杰哭了?
长得是挺漂亮,不过什么来头?
花束是可以映射人的情感需求,这和材质昂贵没有关系。花只是商品,但是插花的人能再次赋予它生命。
夏初以前也常常给朋友插花,相比于大棚里精心培育的鲜花,更加偏向有绿叶和果实的花材,因为会带着一种勃然的生机。
生机总是会让人心情愉悦。
余睿擦了下泪,又用力地拥抱夏初:“你把我弄哭就要对我负责,唉,可惜我明天就要结婚了,不然我一定嫁给你!”
然后又偏过头,笑着对自己未婚夫说:“你要感谢我没有先遇见她,而是遇见了你。”
男人宠溺地看着女朋友,对夏初说:“真的很谢谢你。”
所有人更懵逼了。
闹出那么大动静,陈今风也注意到了那边。
他开始觉得自己是眼花,怎么看随便一个人都像夏初。
这还是白天,他双眼视力5.3。
这是什么毛病?
但是越看越像,陈今风他走了过去,他分开了两个人。
“好好说话,抱在一起做什么。”
嫁什么嫁啊,你明天就是已婚妇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