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这是直觉,而他的直觉对危机向来很敏锐。
前世在严成周身边也曾看过类似的人,无论是走姿、神色、动作,都没有丝毫多余,显然这是两个专业训练的保镖。
确认了心中想法,黎语脑中只有一个认知:赶紧离开。
两位西装男子来到七爷面前,其中一个略显年轻的转头看了眼拾阶而下的少年,“七爷,此人行迹可疑。”
得到的是长久的沉默,七爷接过保镖递过来的一束白菊弯身放在墓碑前,深深望了眼照片上的人,“凡事讲究个先来后到。”
在七爷来之前,黎语已经在了。
“那少年,他……”名为阿辉的年轻保镖似乎并不想这么轻易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的人,这时节很少有人会来扫墓。
而且那少年实在太过镇定了,哪个孩子能在七爷面前还镇定如常,事出反常必有妖。
就在前几天,七爷到的场地被人埋伏,付出了两个护卫重伤多人轻伤的代价,这么多年有哪个人敢动严家,敢在七爷头上做妖,也正是这认知让他们疏于防范,虽然事后七爷并没有严厉罚他们,但他们却是越加发了狠的操练自己。
目空一切,在严家要不得。
“陶家的人没那么蠢。”七爷起身离开前,瞥了眼说话的保镖,“阿辉。”
“七爷!”阿辉的神色越发恭敬,七爷是他的神,是严家的神。
“多学多看。”留下简单的四个字,七爷也随之离开。
阿辉看着另一位年长的保镖有些疑惑。
要不是阿辉是顺叔唯一的儿子,七爷哪里会给那么多机会。
七爷身边,从不留没用的人。
像刚才那样的问题,只有新人才会问。
陶家想要鱼死网破,也不会让这么个手无傅鸡的孩子来当炮灰,当七爷那么好糊弄?
再说七爷现在的产业大多洗白了,见到个人就疑神疑鬼,这么小家子气平白让人看了笑话。
七爷坐进车子。
从车窗玻璃能看到在公交车站等车的少年。
阳光撒在他身上,周遭的空气像是会呼吸般,恍惚间与光影融为一体。
少年好像想到了什么,笑了起来。
七爷的眼眸深了几许,细微的神经挑起一番死水微漾。
原本在看到少年后,莫名涌上的焦躁和暴戾的情绪竟奇迹般缓和许多。
难言的微妙转变,无人发觉。
之前无由来的情绪让自控力惊人的七爷有些抵触,太久没来看老社,久违的情绪影响到七爷惯常情绪。
那,不过是个普通的孩子罢了。
“开车。”七爷闭上了眼,淡声道。
车子像来时一样,无声离开。
*
检票开始,上了高铁,黎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
时间还早,车厢上很多位置都空着,几节车厢都会安排一个乘务员做引导。
也不知道是不是黎语运气不佳还是其他什么,再次碰到之前那位乘务员。
他认识对方,但对方却认不出他了,现在的黎语与当时的黎语差别太大,当然黎语也没去说的打算,不过是萍水相逢罢了。
将东西放好,他就拿着一本陶湍选的英文读物看了起来,只是入门级别的书,陶湍可不会一下子给还是初三的黎语拿本高深的书。
初中英语打的是基础,并不是很难。
但黎语却比别人学起来更困难。
或许有时候会有这样的感觉,对一样事物完全陌生的时候,可以从头学起。但已经有了错误的经验,再想要去掌握就难度放大了数倍。
他必须纠正前世的一些在脑中扎根的语法错误,主谓宾的用法等等,才能更好的掌握。
而为了更好的纠正前世书面英语的部分错误,黎语加大了阅读量。
到时候阅读理解的选择题都是拉分项目。
英语没别的办法,多读多看多说。
几个少女叽叽喳喳的上来,似乎正在找位置。
这样的情形经常发生,无论是公交还是一些公共场所,少男少女聚在一块的时候总是不顾忌周遭喧闹,在华国这样的基本素质经常受到外界诟病。
当然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也是青春的一部分影射。
“这位置怎么这么难找啊,我们是不是走错车厢了?”
“不可能,再找找,行李箱好重啊!”
“前面的让让~~!”
几个少女似乎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就是这里!”
说话的少女被旁边的人拉了拉衣袖。
才看到已经坐在位置上安静看书的少年。
轻声对旁边的两个女孩小声道:“我现在总算相信什么叫做做一个安静的美男子了。”
“看上去和咱们年纪差不多。”同样小小声道。
“好啦~~别花痴了,先把行李都放好吧!”最后说话的少女有些尴尬,她觉得那少年肯定能听到,因为他们之间距离实在太近了。
少女的行李箱很重,几次都搬不上去。
另一个女生对黎语的位置喊了一声,“同学,能帮我们把行李放到旁边的置物架吗?”
黎语抬头,眼神一闪。
好久不见,我曾经的未婚妻。
☆、第35章
黎语总算知道了为什么一张动车票会由陶湍转交给自己。
原来是为了这“不经意”的相遇啊,两方家长或许都希望在不认识对方的前提下,能产生些什么。
到底年纪一样,又是这么巧的邻座,打个招呼也是在情理之内。
前世他很早就回到了黎家,自然就没这相遇。
和黎家谈生意的这家人姓余,女孩叫余蕊,只单单说容貌比王思思要漂亮,大约和王佳琪差不多。
实际上黎语认识的女性实在不多,也只有王家姐妹能拉出来形容下了。
想当然,这样一位家世不错又漂亮的姑娘,这个年纪做的是白马王子的梦,而这个梦在前世却被黎语给打碎了。
前世黎语的感情生活简单的很,就是加上那封坑爹的情书引出来的初恋王思思,一度成为未婚妻的余蕊,成年后的女友温雅,满打满算也就三个。
而这三个,兴许全是他的一厢情愿。
第一个是暗恋遭拒,第二个是维持假象,第三个是幻想破灭。
黎语站了起来,作为一个男性最基本的风度就是这时候需要为女生服务。
将她们的行李放在车厢不远处的置物架上,才回到位置上。
对面三个姑娘已经落座。
刚坐下,被喊做小云的胖女孩就问了起来,“同学,谢了啊,你也在h市读书吗?”
黎语还记得这个小云,前世一直怂恿别的男生把余蕊救出魔窟,魔窟当然指的是黎语。
“是啊,你们也是?”黎语若是面无表情的时候其实很有气势,但只要笑起来就容易和任何人打成一片。
余蕊和另一个瘦瘦黑黑的叫阿宁的女孩点头笑了笑。
“我们是实验一中的,你呢?”小云眼前一亮,显然很惊喜面前的帅哥很有教养,不会让女孩子尴尬。
现在初中里有的男生喜欢帅酷,问个几句话蹦不出一个字儿,偏偏还有女孩子就喜欢这样的,在她看来就是没事自虐。
“我在五中。”
“五中!?”小云惊讶的看了眼余蕊,她可是刚从余蕊口中得知她即将要去和个男孩子见面,如果没有意外两人可能成为未婚夫妻,而那男孩就是五中的。
小云还特地从校联网上打听过,据说是个满面油光,全身肥肉,看上去很猥琐的大胖子,对了,还喜欢玩游戏,成绩勉强维持中游,一朵鲜花插牛粪上?
当然,鲜花是余蕊,牛粪是黎语。
“你认识两年级五班一个叫黎语的男生吗?”刚好碰到个五中人,小云觉得有必要打探下敌情,看黎语并没有马上回答,她就在想是不叫是问得太突然。
就算一个学校的,还不一定一个年级,即使同一个年级,年级里那么多班那么多学生,说一个人名出来谁认识谁。
“同学,是我们太没礼貌了,问你这些问题。”余蕊拉住小云的手,阻止她再问下去。
“没事,我的确认识黎语。”黎语望着余蕊,她还是那么温柔。
前世刚被王思思拒绝的黎语,在遇到对他不歧视不讨厌的余蕊,是心存感激的,并且真心希望一辈子好好对待这个漂亮的姑娘,只要她不嫌弃他。
与王思思那种礼貌的距离比起来,余蕊属于温柔和善的类型,如果不是最后余家被黎父整垮,黎语被绑架险些被撕票,他还不知道余蕊有多厌恶自己。
有很长一段时间,那回忆成为他的噩梦。
昏暗的房间里。
黎语的嘴被胶带纸粘的密密实实。
双手被反绑在椅子上。
这时,地下室的门打开,余蕊走了下来。
不适应光线的眼眨了一会,才看到是自己的未婚妻。
“小蕊,你是来救我的吗?”
“哈哈哈哈,黎语,你怎么会天真的以为我会救你?你这样一个肥胖、丑陋、懒散的胖子,只会让我恶心!”温柔的余蕊突然狰狞起来,满满的是憎恨。